印度是一个极具悠久宗教传统的国家,国内各主要民族有着极其强烈的宗教情绪。在印度历史上,面临过无数次来自西方掠夺者的侵袭,外来文化思想的冲击,促进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印度很长一段时间内多种宗教并存,后来产生的“神圣宗教”便是为了巩固实现统一使各个宗教融合的产物,而“神圣宗教”与莫卧儿帝国第三代皇帝阿克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阿克巴是印度莫卧儿王朝的第三位统治者,也是穆斯林统治下的印度最伟大的皇帝,他作为莫卧儿王朝的统治者长达50年。
阿克巴对宗教和文明的宽容态度和他的一些生活经历有密切关系:(1)童年时期他的国家就因王朝执行宗教偏执政策而饱受战乱之苦,其父胡马雍甚至因此被赶出印度达15年之久。
(2)他娶信仰印度教的拉其普特女人为妻,并任命多名印度教徒为大臣,使他能够理解伊斯兰文明以外的其他卓越文明的世界。
(3)受苏菲教派的影响,他同伊斯兰教派中的自由观点有过亲密接触。
阿克巴在法特普尔一西克里建立了一座皇家道堂,从1578年起邀请各种宗教派别的有识之士,包括穆斯林、印度教徒、基督教徒、祆教徒、耆那教徒、犹太教徒等等,来这里举行一系列的辩论会。这些宗教辩论使他对各种宗教及其代表的文明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他看到“一切宗教里都有光,而光总带有或多或少的阴影”。出于一种对普世文明的追求,阿克巴企图综合各种宗教的优点而创造一种新宗教。他把这种新宗教称为“丁•伊•伊拉希”,意为“神圣的信仰”。耶稣会教士巴托利认为这是一种新的宗教,是“由各种成分混合而成的,部分取之于穆罕默德的《古兰经》,部分取之于婆罗门的经典,在某种程度上还尽量从基督的《福音》中吸取适合其宗旨的成分”。几百年来印度次大陆各种宗教派别、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震撼了阿克巴的心灵,使他感到有必要创立一种新的宗教、一种普世文明,把以往相互对立的各种宗教或文明的精华综合在一起,所以“神圣宗教”应运而生,当然,他这样做的实际目的,还是为了促进莫卧儿帝国的和谐统一。
“神圣宗教”建立后,促进了各个宗教的共同发展,缓和了矛盾。阿克巴施行一系列改革促使印度次大陆的农业文明继续发展,维持繁荣昌盛。阿克巴不仅停止对非穆斯林(主要为印度教徒)征收人丁税,而且通过丈量土地对全国土地按产量划分等级,制定征收地租的标准,一般征收土地收获量的1/3,并折成货币缴纳。这一改革使税率固定下来,弊端骤减,减轻了印度农民的负担。阿克巴也颇为重视农业生产和水利灌溉,使社会生产力获得一定发展。阿克巴根据他对“神圣的信仰”的理解,对印度社会的陋习如寡妇自焚殉葬、童婚(主要为印度教)、杀婴、神灵裁判等均加禁止,并承认寡妇再嫁的合法性。
建立“神圣宗教”,缓解了印穆冲突,镇压了大规模的叛乱、巩固新生帝国的统治之后,阿克巴分两步实施他的政策,他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推广他的启蒙思想,达到宣传普遍宗教宽容思想的目的。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他致力于处理各种各样的宗教事务,积累整合异见的经验、做过宗教和解的测试、总结了无数次经验教训,虽然在宗教事务上,他并没有展现出类似的明显举措,但是他的政策不但扩大了他自身的权力以及影响力,照顾到了印度各族人民的利益、维护了公共正义,这便是“神圣宗教”的基本教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