猕猴种地化人,吐蕃社会农业比畜牧地位高

青藏高原是长江、黄河、雅鲁藏布江、澜沧江等诸多大河的发育地。这些河流在青藏高原上冲刷出了大量河谷、形成了大量的湖泊。在河流冲刷下拥有众多相对肥沃的土地,尤其河谷地海拔相对较低,拥有良好的农业条件。吐蕃人就生活在这片广阔的高原。

吐蕃,名字的含义:吐,大;蕃,农业。

从名字即知,吐蕃人推崇农业,吐蕃人的传说也认为种地是作为人最首要的事。按照吐蕃传说种地技能是天神让猕猴进化成人的关键:“……果树已尽,又无其他食物。从须弥山峰间取出青稞、小麦、豆、荞麦、大麦播于地上。其地既充满不种自生之香谷……幼猴们食此谷实,皆得满足。毛亦渐短,尾亦渐缩,更能语言,遂成为人类。从此即以不种之香谷为食,以树叶为衣。盈满之水,开为支道,水急流归支道,原野之上,事耕种,建城邑。而后未久,既有聂赤赞普者,来为吐蕃之王,从此始有臣民之分焉”

猕猴种地化人,吐蕃社会农业比畜牧地位高

(吐蕃民族的来源,据14世纪成书的《王统世系明鉴》记载,是猕猴与岩魔女结合生出最早的人类,其后子孙繁衍,分别在今西藏各地开垦平地,建筑城邑。)

吐蕃无稻而有麦,尤以青稞麦为其特产。这种麦耐高寒,产量高,是藏族先民培育出来的优良麦种,在古藏文中谓之黑粮,而别谓小麦曰白粮。青稞是吐蕃人的日常主食。

吐蕃军队的核心是建立在农业基础上的军功授田制度,《吐蕃简牍综录》就有大量记录,“班丹领受:资悉波之田地三突,军官俸田一突,茹本之新垦荒地一突,副先锋官田一突”,“博玛领受:茹本达萨法之农田一突”……。这些官田被授予吐蕃的军官,这些土地再由军官们交给分配的奴隶耕种。吐蕃打得胜仗越多,吐蕃军人就能分配更多的土地和奴隶。这种制度的核心自然是农业。

但总体看吐蕃的经济还是农牧混合的,是青藏高原的农业民族逐渐征服游牧民族的结果。吐蕃的历史就是起家于拉萨河谷的农业部落逐渐扩张的历史,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悉补野部(吐蕃王族)先是吞并了半农半牧的西藩部落,然后用通过战争和贸易等手段控制了西藏高原边境上游牧部落,这才形成了吐蕃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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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补野部对游牧部族(主要在北方)的兼并,反映了定居农业自身生产率提高并对游牧经济取得优势的经济规律,这种优势内蕴着分工与合作的发展。人类分工从氏族内部发展到氏族、部族之间,各部族互相联系加深。作为农牧分工区之藏北草原和藏南谷地,逐渐形成了“盐粱交换”的传统。牧区缺少谷物,农区缺盐,于是“吐蕃牧民或者于秋天高原盐湖即将结冰之际,或者于春天藏北高原盐湖即将融冰之际,驱赶艳牛群或羊群前往藏北高原盐湖探盐,然后由畜群驮回,待夏季驮往农区,与农区交换青裸。”

通过“盐粱交换”,青藏高原上之农牧区形成了依存互补的共生状态,悉补野部也借以实现了以农统牧。通过使用对方的产品或学习对方的生产技术,不同团体又不可避免地互相效仿,“各地风俗亦趋于一致。民族的同化作用,即缘此而进行。政治上的统一,不过是顺着这种趋势推进,即完成统一的方法。”因此,无论是部族之间的兼并行为本身,还是悉补野部兼并其他河谷农业部族,进而兼并游牧部族,都是一定的经济规律在政治和军事上的反映。

农耕与畜牧混杂的社会经济结构,保证了吐蕃人一方面能够依托农业,建立起城市,特别是唐朝时难得的“中世纪温暖期”时代,升高的气温使得吐蕃控制下的青藏高原地区农业产量上升;另一方面,吐蕃的农业与畜牧业之间又可以起到相互补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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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吐蕃农耕、畜牧混杂的社会经济结构,也让吐蕃人在军事方面上,可以保持骑兵、步兵的同步发展。此外基于农耕经济发展起来的城市,又能促进商业的发展,有了商业的发展自然有了工匠的聚集,聚集的工匠又为吐蕃军队提供了精良的武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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