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洗脚礼:
关于洗脚礼,真耶稣教会将它列为十大信条之一,且以洗脚礼为效主行,遵命令,与主有分的一项含有神秘性与实际教训性的典礼。
“洗脚礼成为圣礼的主要关键在于,主对彼得所强调的‘与主有份’(MEPOS)。‘有份’一词,甚至在希腊文对照的希伯来语,都包含着‘部份’与‘分享’两个意义。旧约多用于会幕、圣所的建物,政治社会学的地界,法律契约上的应得产业部份(参阅伯31:2;诗16:5)。希腊文的新约圣经的‘份’用于身体的部份(路11:36),买卖所得的部分(徒5:2),衣裳(约19:21)、圣城之一部分(启11:13)。从神学观点看,‘份’指基督徒盼望一个更美的将来(林前13:9、12、10)。保罗由启示与智慧的圣灵得知隐藏于历代的神国福气大奥秘(罗11:25—尤其外邦人同得福音为后嗣的奥秘)。‘与主有份’在原文的解释与应用,指与主的身体、国度与福气等有连系的关系。在主的身体中,成为灵宫的活石(彼前2:5)、肢体(罗12:4-5;弗4:6;林前12:12-14)。从我们整个信仰生命过程而言,受洗归入基督、披戴基督,获得神的子女名份、饮于一位圣灵(受灵洗)、享用灵食灵饮(指有奥秘性的圣餐—林前11:1-4),再藉着守道、行道、成圣来完成得救的功夫。于圣礼的意义上而言,圣工人员奉主耶稣圣名而施行洗脚礼时,在恩典上、神秘上,构成了神国福气上、体系上联属于主。如果说洗礼是‘归入’基督,与圣徒同国度;洗脚礼就是‘与主有份’,进一步的认同与联系。并且,主强调了惟有净化圣洁的人,才能与主有份。洗脚礼因此着重于洗礼后的全身——包括‘心脚’的必须时常圣洁。当这世代结束而新天地实现时,与主有份的人要‘分享’主的福气——而不信的将有火湖中的份(启21:8太;24:51;路12:46)。圣徒却要承受生命树的份(启22:19)。因此从神与人契约的法律观点看,藉着有神秘性的‘主给我们洗脚’,洁净了的我们归属他、成为他的身子,承受将来荣耀天国产业的‘一份’。因此,洗脚礼应包括于洗礼赦罪的称义(起始)与圣灵的更新成圣(连续)整个过程中的一环”。
“洗脚礼之成为‘典礼’,是因与洗礼、圣餐礼皆具有象征性与神秘性。它们藉着灵的运行,把这属灵的教训与形式结合的典礼,发生了主所应许的福气与功效。主为我们留下了必行的榜样——洗礼(太3:16)、洗足(约13:)、圣餐(路22: ;太26:;林前11:),嘱咐我们遵行,以及应许有不同的功效与福份;所以对圣礼的绝对性不可否定、怀疑”。
“除了典礼性(与得救有必要而充分的关系)以外,我们还要注重洗礼、洗脚礼与圣餐礼的外延教训性。洗脚礼带有神秘性,应许‘与主有份’的祝福的典礼之外,主耶稣要门徒恪守他的教训:主的大爱也激励我们爱神爱人爱到底;在神家中要彼此饶恕、服事,而且要保守心身的圣洁,才能得到他赋予洗脚礼的深长意义”。
4.安息日:
真耶稣教会对于新约时代安息日问题,所持重要的信仰观点是:安息日是纪念,也是在主恩典下遵守,更是一种享受。然而从神为人设立安息日的本意而言,对于新约时代的信徒不只是守安息日,也不是只纪念安息日;应当进入神的安息,就是另有一安息日式的安息(来4:1-11) ……。
“进入这安息的人,就是如以色列民进入流奶与蜜的迦南地一般,是进入神的灵所滋润之地居信者。他们放下以律法的行为要在神面前称义的自己的努力与工作,就是完全抛却自己所有而把一切交托给神,把全身交付神的带领之意。因此,这安息并不是在未来的国度才能享受得到,如今就已经进入了。因为神的国在我们的心里(路17:21),凡有圣灵者,可说是神在他里面,他也在神里面,可过着神人合一的平安快乐的生活;正是在地如天,在地面上已获得心灵之安息的人了(约壹3:24)。神要我们得这种安息!若在今生得不到这种安息,还有天国之安息的盼望吗?安息日要参加圣会或做善事还是其次,若这种安息没有得到,尽管你参加聚会或作圣工,岂是神设立安息日之目的?……其实,神赏赐我们心灵之安息,不仅是在第七天,应当从我们信主之日开始,得到圣灵之日开始。如果这种安息还没有得到,仍然是一个劳苦担重担的人的话(信主的人即使肉体担重担,心灵必当安息);那么,我们就是那种存着不信的恶心的人(来3:12),是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的人;因为已经相信的人,得以进入那安息了(来四:2、3)。所以我们务必竭力进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学那不信从的样子跌倒了(来4:11)。”
以上仅是“五大教义”基本纲要和思想概说,可见其神学思想内在的紧密联系。它们共同体现了圣灵真实临在、运行和信者遵循圣经真理与本着信心参与的重要性。美国蔡梅曦博士说:“真耶稣教会教义立法精神,一本遵循圣经的教训,不仅强调圣经的内涵精义,而且注重主耶稣亲自留下来的榜样。就形式而言,它必须是得救的充分必要的条件,若与得救无关的形式主义,例如穿戴服束、饮食规矩,则取其精义,无需把它们当作教义教理……浸礼、洗脚礼,圣餐三大典礼与受圣灵、守安息,合并为五大教义,自主耶稣设立真教会至今,数十年来,真教会信徒为神所同工、祝福……从未有任何疑义。”。在此亦说明了真耶稣教会对所信之道的严谨态度和莫大的信心,尽管三言两语,也可见一斑。
真耶稣教会认为“五大教义”思想,不是淡然无味的,它在属灵层次上所表达和可能领略的是极其丰富的。它具有一种不可抑制的神圣魅力,闪烁着神圣的异彩。它所表达的信仰有着无可置疑的确定性,因此有着信仰的庄严性和实在性。
三、真教会观
真耶稣教会教义思想的“真教会观”,历来是人们了解最少误解最多的地方,人们的误解常在会名上,一见“真耶稣教会”的会名,一种自然而然似乎合乎逻辑的诘问便是:你是真,我(所在的教会)就是假的吗?……岂有此理!关於容易被人误解的会名的解释是:会名首先是来自真神的启示,日后随圣灵的引领查经所得之基本含义如下:
1.“真”字指真神而言,表明神是真实的,至高、独一的真神(约3:33;17:3;弗4:6);“耶稣”是这位真神——人类救主的名字(太1:21;徒4:12);“教会”是指耶稣用他宝血救赎的人组成的属灵团体(林前1:2;徒20:28)。因此“真耶稣教会”即“真神耶稣所救赎的教会”之意。
2.在神与耶稣的关系上,神是基督的头(11:3),基督是属神的(林前3:23),即耶稣由神差来成就神的旨意(来10:7);在真神与教会之间耶稣居于中保地位,成就神与人和好(提前2:5;约壹2:1;罗5:11)。
3.耶稣与教会的关系上,基督是教会的头(林前11:3),教会是耶稣所选召归于神的(约15:9;启5:9);因而教会必须有神的名字——“耶稣”高举出来。
“基督不是名字 ,是受膏为王之意。耶稣的名字是神所赐的(太1:21;约17:11-12)。他从外邦人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徒15:14),教会就是属他名下的人(耶14:9)。教会是真神记名的地方(出20:24),主名的居所(申12:5、11);因此,神也在教会中,并耶稣基督里得荣耀(弗3:21)。主说:‘我的教会’,我字即耶稣的名。又林前一章1节称为:‘神的教会’,神是谁呢?就是‘那位真实’的。神的名是什么呢?就是耶稣。所以‘真耶稣教会’,就等于‘神的教会’。这名称,不但表明了神与耶稣的真实性,也表明教会归属于真神名下的关系性。”总之“真耶稣教会”此名表达了神与耶稣是真实,耶稣的职位,教会的归属以及教会真统之来源等重要含义。
真耶稣教会的“教会观”包括一个使命、一个原则。一个使命就是“更正各教的错谬及人的遗传”;一个原则即“归回使徒教会”,力求教会在属性上与初期教会相一致,这也是“更正教”的依据所在。因为使徒们跟从过主耶稣,直接领受主的教导,亲眼目睹过主所作的事(约壹1:1-2)。主升天后,他们又被圣灵充满和引导,所建立的初期教会理当为标准的教会。她所具备的属灵的原则,也是日后神的教会应具备的。“使徒时代的真教会,已成历史的陈迹。但要寻求符合使徒时代那样的真教会是可能的,那唯一的方法,就是凭着圣经去访问古道(耶6:16)。使徒时代教会虽已过去,但圣经中却存留着使徒时代教会的原本样式,凭此记载去按图索骥,必能找到符合使徒时代的真教会。圣经是得救的指南针(提后3:15-16),也是我们寻求得救真教会的指路碑(赛5:20)。”这种循着圣经的踪迹去追寻使徒教会之根本,以恢复其光荣是可取的;因此,其所求索而得的也必为有价值的,在任何时代都具有指向性和标尺的功能。
真耶稣教会认为:初期真教会所具备基本的属灵原则,主要有三大方面:
1.真教会必须以真理为根基:这真理是什么?就是在圣经中主耶稣、先知和使徒的教训等诸般道理,因为教会是建立在主耶稣,先知和使徒的根基上(太16:18;弗2:19-20;林前3:11)。他们的道理之所以成为教会信仰的唯一依据,因为是不能更改的真理(加1:6-9);这道理所以能流传不致偏离,其前提所在,是因为它“只有一是,断没有是而又非”(林后1:18-19);教会之所以要按正意分解这道(提后2:15)、传全备的福音(西1:25),是因为传错了道或不传会殆误人命(太23:13、15)。神的教会要为这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争辩(犹3),因为神的教会是真理的柱石与根基(提前3:15)。
2.真教会必须有圣灵内住:考查初期教会的起源史,我们绝不会看错的是,初期教会完全是靠应许降临的圣灵从而建立起来的;没有五旬节圣灵的降临浇灌,便没有初期的教会。依此推论,今日凡有圣灵内住的教会便是真教会。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西1:24),且只有一个(弗4:4),又是那充满万有者(神的灵)所充满的(弗1:23)。保罗干脆明白地说,教会是神的殿,有神的灵内住(林前3:16);“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个人既是这样至关重要,作为整体的教会亦然(约壹3:24;林前12:13)。这样,有圣灵内住的教会,便证明是从神来的(约1:33、32;3:34)、是真教会。
3.真教会必须有许多神迹奇事:主耶稣曾行奇迹,一方面为要荣耀真神(约9:1-3;11:1-4、40),怜恤人(可1:40-42;太20:32-34);另一方面,则是证实他是基督(太11:1-6;约10:24-25),也反映了他是与神同在(约3:1-2;徒10:38)。在今日乃至将来,是凭什么证明神活活的存在,是神迹;是凭什么说明神是与教会同在?是神迹(可16:20);凭什么证明所传的道理是真的?是神迹(来2:1-4;徒14:3;可16:20) ……又凭什么证明奉神差遣?同样,是神迹!(林后12:12;太11:2-3)。神迹的见证功能,绝不是时代及其发展的,包括科技在内的文化所能取代与取消的,因主耶稣曾应许说:“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可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