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舍的房子盖完之后,就把佛学研究社和佛经流通处搬在精舍来;并把佛学研究社改组为青岛佛学会。众推王居士(金钰)为会长,周叔迦、袁道冲、吴伯僧、为副会长。流通处也归青岛佛学会办理。湛山精舍,原名青岛佛学会,房子盖完之后,恐怕人多心不一,以后会出毛病,遂改为湛山精舍,作为湛山寺下院。借与青岛佛学会应用,也算精舍里面附设着一个青岛佛学会。按时由湛山寺派法师来精舍与诸居士讲经,这是经施主和一般筹备同人所共同商定的。
(四)佛教学校与成章小学
一九三五年讲堂修起之后,首由沈市长发起,设立佛学专科补习班,选二十名资质优秀的出家人,授以各部经典。以后人愈来愈多,我向来在任何地方都是这样,来者不拒,去者不留。以后把专科补习班改为湛山寺佛教学校,分专、正、预、三科,另外一个研究科,到现在已竟毕业三班。平常住八九十位师傅,加居士及伙计等,一百二三十人。这里是个纯粹学校性质,凡上这儿来的人,都抱求学目的,在这里住的,也都是学生。外寮虽住几人,都是给常住发心行苦行;当执事的也都是学生,庙里没一个闲人。凡是专门赶经忏的人,一听说湛山寺的规矩都不来,来到也没法住,因这里所住的人,都是学生。
从最初开办,直到现在,湛山寺并没置产业,也没一定基金经费。起初因这里办学校,平素住很多人,没经费,蒙沈市长由市政府教育局,按月补给。自一九三四年四月起,每月补助壹佰四十元,以后因人多不够用,又自十一月起,增为每月二百元。铁路局葛委员长(光延)为维护湛山寺学校,也每月补助二百元。三七年事变后,不再补助。以后经费,由各位居士发心捐助。每年四月八,办一次庙会,常住作几次法会,平常也给人应酬佛事,这样维持全寺生活。不过这里应佛事和别处不同,最初湛山寺根本不应佛事,后来因各位护法对庙里有厚德,有时到庙里请几位师傅给超度消灾等,这样盛情难却,不好不应酬,因此有了经忏的开端。可是这里的经忏,与其他地方不同,第一:无论任何人,有念经的要到庙里来念,师傅们不出庙去念,不送殡。第二:不讨价钱,不索衬资,末了由施主随意供养,多少全归常住作香资,没有任何争竞;师傅们的单钱,由常住照例发给。第三:因为湛山寺是学校性质,上午有三堂课,下午有两堂课,无论给谁念经,不能耽误学校课程;规定念经时间,上午念两次,下午念两次,每次约四十分钟左右,时间夹在课程的空当里。这样于学校课程,于常住应酬,利己利人,两不耽误。平素师傅们求学很拮据的,藉此也能得点零钱,作为衣单贴补。因此,这些年来,维持着青岛佛教,一点不复杂。
以青岛佛教在中国而言,可谓最纯洁,最整齐!(因为新创始故)平素于戏院、饭馆、澡堂、理发厅、……等,诸繁华场合,从不见有僧人踪迹(以平常湛山寺僧人,无故不得外出,洗澡剃头庙里有预备,买东西有专人负责。)即有不良嗜好的出家人,在青岛亦绝难仅见;报纸、刊物、亦从不见有说僧人龃龉犯戒等事。街上有时看见师傅们往来,居士们都知是湛山寺的,必问讯敬礼。因此师傅们在街上一点不敢放逸,深恐有玷湛山名誉。这是从三五年,开始办学校以来的情形。那时我除在学校上课外,有时应外埠之请去讲经:如天津、济南、黄县、龙口、崂山、等地,都去公开讲演过。每一礼拜去湛山精舍,讲两次经,每一月、去李村监狱说两次法;每次带两个人去,分三班讲说。还有青岛感化所,也按时去讲演,让他们明白因果报应,发心忏悔。除此之外,每年在湛山寺要放生,办赈济。
四五年胜利后,日本僧人,完全回国,青岛市政府,委令湛山寺接收日籍寺庙六处,计划举办各慈善事业。不久由市政府收回五处,仅准留护国寺(原名东本愿寺)一处。湛山寺在这里办了一所学校,定名私立成章小学,(成章系沈市长鸿烈之号,因倡办湛山寺佛教学校;及护持常住为力甚大以资纪念)最初创办,招收学生三百名,至三十七年秋天,将近二年,暑假期间,六年级毕业生,男女共四十一名,考入市立中学四十三名。市中是官费,为想省钱,差不多都想去考。可是考的严格,录取的水准也高,轻易都考不上,成章小学的学生去考,不但都考上,而且还都名列前茅。内有五年级试考生二名,也经录取;当时各报揭露,蜚声岛上。据说:青岛公私立小学,共五十余单位,公认成章小学为冠。负责该校行政的,有本寺善波和尚、张希周、马能荫、金荫钰、闵光予、……各位居士。成章小学的成绩,都是他们对办教育、有经验、有热心;责任心大,教导有方。经过报纸宣传之后,一般人差不多都想把自己的小孩送成章小学去念书,这一来学校容纳不下,以后又建校舍十二间,现已增至学额五百名。最近又拟往外扩展,已觅妥地点办中学,可能时办大学。出家在家,都以人才为重,多办几处学校,培养人才,造福社会,这是出家人应尽的责任。
(五)共住规约
出家人同住一起,都是十方来的,谁也问不着谁,谁也管不了谁,只有根据佛的戒律;和常住所订的规矩去行。戒律是出家人根本,如果出家人不守戒律,已失去出家本分,佛法不会久住的。常住规约,是根据佛的戒律,及现时环境,因时制宜而定。十方善人,同来聚会,规约就是人们的管教师,任何人不能出乎规约范围以外。常住的兴旺与否,端视人对于规约的遵行与否。当执事的,不能无故去管人,给谁过不去,只是执行常住规约所赋予的职权。十方常住十方僧,人人有应受的供养,人人也有应遵守规约的义务!
几年来,仗诸位善士的力量,建立起来几个地方,首先注意的是规矩。湛山寺的规约,有印的单行本,(附录于后)和其他各处的规约大同小异,大家要常看,按照规约去行持。
我出家三十几年,在极乐寺做住持六年,在湛山寺做住持十年;也经过其他好些地方,没有花过常住公家的钱,不别众食,不单受人供养,一切都随大众。在各地讲经或作法会有供养钱时,除零用外,悉归常住作斋粮费,或大众医药费。有时给学僧买书;或贴补做衣单;或施舍办慈善、赈济、印经、放生、自己手里一个钱不存,全由司房副司师经手。单夹衣服,不过两套,能替换穿即可。
△附青岛湛山寺共住规约
第一条、本寺宏扬佛法,以教阐天台;行修净土为宗旨。
第二条、本寺住持,定为十方选贤,不收剃度徒弟;亦不专传法子。
第三条、本寺遵依佛制,半月半月诵戒,每星期间讲四分律二次,及菩萨戒一次,以便遵行。
第四条、本寺为造就宏法人材,得附设佛学专校,依第一条宗旨,为授课标准,其规则另定之。
第五条、本寺以僧伽为持法,主理内务;以佛学会居士为护法,佐理外务。
第六条、本寺住持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一次。
第七条、本寺无退居之待遇,其住持卸任后,欲久住者,须任讲席;或作班首执事,分担职务。与寺有功者,任何职务,有养老待遇,另订之。
第八条、本寺住持,任期届满,由本寺班首;佛学会干事会,召集本寺各执事;及与本寺有关各山大德,共同组织选举会,择由本寺班首执事中,戒乘俱急者;或十方大德中众望素孚者,推举数人,在佛前拈阉,以拈出三次者为中选。
第九条、本寺应有工程;及道场募缘事宜,须由佛学会干事会,与住持议妥后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