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虚大师在他的时代为中国佛教指明道路。今天,中国佛教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大师是中国佛教现代化转型的先知。民国初成立时,太虚颇为振奋,以为改革佛教的时机到了。他说:“今日之中华民国,既度入世界时代,政教学术无一不变,佛教固非变不足以通矣!”太虚本人豪情满怀:“脱有马鸣、龙树、无着、天亲其人,乘此世界文明过渡之潮流,安知其不能化而为世界佛教之中兴与全盛时代乎!人能宏道,非道宏人,历史第为英雄之谱牒,宁不信哉!”1
太虚向第一届国会所呈《上参众两院请愿书》,显示出他理想中“民国”政治下的宗教权利。
吁请贵院:根据信仰自由一条,实行承认政教分权。凡佛教范围内之财产、居宅,得完全由佛教统一机关之佛教总会公有而保护之,以兴办教育、慈善、布教等事业。……否则,亦宜根据一律平等之条,切实保护;并规定佛教徒(僧众)同有参政之权。2
太虚对教内革新也是充满希望。他所撰《佛教弘誓会章程》,表明想建立团结僧俗、化私为公的佛教团体。如《章程》关于“入会”的规定为:
甲、个人入会:不论僧俗,不拘国籍,凡信仰佛教热心佛学者。乙
、寺院入会:一、由住持者自愿将所住持寺院,加入本会,每年酌量纳费者,本会当负保护之责。二、凡寺院完全加入本会者,由本会派人住持,即为本会所公有,皆由本会调处,不得复以私人资格占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