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认为律宗“统四藏,括两乘”,发愿“誓尽心力,宣扬七百年淹没不传之南山律教”(李叔同《余弘律之因缘》),但律宗哲学思想贫乏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在禅教一致,性相融合的近代佛学大潮中,用律宗囊括两乘四藏显然是不实际的。他所说的“统”和“括”,只不过是沟通的意思。因此,他不得不为此另找理论依据。而华严宗哲学理论代表了中国佛教理论思维的最高水平,一向被认为是禅教一致中“教”的代表。李叔同意识到华严宗事理圆融、心性本觉、净染善恶无所不具的观点与他开启民心的思维方式正相契合,因而求助于华严,以之融通各教派的学说便是理所当然的事了。“华严宗”以经籍、疏论的浩瀚,号为难治;唐代以后,亦呈中衰。法师对于此宗,实亦长期深究不辍,对华严经论典籍的收集、整理、刊刻和传播有着突出的贡献。他是以华严宗之法而统摄各宗的。在谈到《华严普贤行愿品》卷二十二时,甚至把小乘和大乘之区别的传统说话都给否定掉了。他说:“至于(谓)小乘之人决不说法利他者,亦非通论。”“又佛称弟子声闻众中,能教化有情令得圣果者,推迦留陀夷第一。律中具载彼度生之事有十三事。此外关于说法度生之事,小乘律中屡屡见之。”因此他责问:“二乘何咎而欲不修?”他认为“应发大乘心,而随分随力,专学大乘,或兼学三乘,皆无不可”(李叔同《与邓寒香居士》)。如此则不仅调合了性相禅净等大乘各宗,而且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融通了大乘和小乘,这大概是他研习小乘《有部律》和《四分律》的必然结果。但是,更主要的是突出其度生的入世思想。
在佛教许多宗派中,律宗是最重修持的一宗,所谓三千威仪,八万细行,大师因感到僧界之持戒不严而为世人诟病,不但深入研究,而且实践躬行。大师严格以律律己,认定佛门中人不能持守戒律,无以示显身教,无以供养佛陀,无益于自身正果之证得,亦愧受天人供养。李叔同曾撰联表心愿:“愿尽未来,普代法界一切众生,备受大苦;誓舍身命,弘获南山四分律教,久住神州。”马一浮有诗挽他说:「苦行头陀重,遗风艺苑思。自知心是佛,常以戒为师」。蒋维齐《弘一大师书简集序》称李叔同“以名士出家,钻研律部,而有着述发挥南山奥义。精博绝伦,海内宗之”,麻天祥《佛学与人生》称其为“元明清七百余年南山律宗复兴之祖”,谭桂林《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与佛学》称其为“近三百年来律宗的第一位大师”。弘一大师自己持律严谨、行律相符,在一言一行中透有古德的精神,受到后学的敬重。弘一大师日间自订有阅读、讲律和礼诵等常课,绝不浪费时间。到了天将薄暮,则持珠念佛,经行散步,入晚即就寝,绝少点灯,颇有古德“怜蛾不点灯”的遗风。律中规定,穿不过三衣,食不逾午时,他都严守不越,这是所以戒贪奢之妄念。大师重视一言一行中对戒律的持守,其衣食住等“皆极简单粗劣”,破席包着铺盖,毛巾又破又黑;一把挡雨的伞,用了35年还舍不得丢。吃的是粗茶淡饭,穿的是破衣旧鞋。始终保持“过午不食,寒不逾三衣”之规矩。视金钱如粪土,布施所得,只用于出版经卷。丁福保寄来的钱,他如数寄还,理由是“佛制不可贪蓄”。不收徒众,不主寺刹,跣足芒履,云游各处,随身行李仅竹套箱二、网篮二、铺盖一,孑然一担。一顶蚊帐,布补纸煳者就有二百余处。寺院公物,不拘大小,即使一付碗筷、一个桃子,也绝不侵占。不阅读,理由是“关于杂盗淫妄等事记载最详……常阅报纸,务必受其薰染”。……在近代佛门戒律日见松弛的大背景下,李叔同的“严戒律”是难能可贵的,郁达夫曾评其为“第一”。
大师初读的是《梵网经》,受戒后得马一浮赠予的《灵峰毗尼事要集义》和宝华山的《传戒正范》,遂“披玩周环,悲喜交集”,方感到其受戒时的一切仪式都未能如律,遂决定学律、弘律。正如他后来所说:“初出家时即读《梵网合注》,续读《灵峰宗论》,乃发起学律之愿。我国佛教的律学,古译有四大律:即《十诵律》、《四分律》、《五分律》、《摩河僧只津》,到了唐代义净留学印度回国,又译出《根本说一切有部律》许多部,后人称之为新律。大师初出家时学的是新律,即《有部律》。这是唐代义净所译的戒律,通行于当时的印度。弘一大师称赞义净博学强记,贯通律学精微,实空前绝后的中国大律师。他初学有部律时,写过《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犯相摘记》、《自行钞》和《学根本说一切有部律人门次第》,对有部律是深深用过苦功的。后来他因天津徐蔚如居士的劝引下,改学《四分律》。从《四分律》原典到道宣、元照、漓益的律学着述,都一一研读。因为现存的四大律之中,《十诵》、《僧抵》、《五分》三律,后来研究者少,其注释至今已无一存;而《四分律》独盛,注疏也多存在。唐道宣所着有《四分律行事钞》、《戒本疏》、《羯磨疏》、称为南山三大部。来杭州灵芝元照,着三部记解释道直的三大部疏,即《行事钞资持记》、《戒本疏行宗记》、《羯磨疏济缘记》、称为「三疏」、「三记」。南宋禅宗大盛,律学无人过问,这些唐宋诸家的律学撰述、悉皆散失。到了清初,惟存《南山随机羯磨》一卷。明末藕益大师不见古代疏记,只能写出《毗尼事义集要》而已。
到了清末,这些唐宋律学的着述,才自日本再传中国。
所以他穷研《四分律》,看了唐宋律学着作之后,“因其戒相繁杂,记诵非易,思撮其要,列表志之。辄以私意,编录数章,颇喜其明晰,便于初学,于是化了四年时间,写成《四分律比丘戎相表记》。此书和他晚年所撰的《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篇》,是他精心撰述的两大名着。其中《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篇》分为四编,即宗体篇、持犯篇、忏悔篇、别行篇,每一篇中又分列门、章、节、项、支,写法是将道宣的《行事钞》、《随机羯磨》、《戒本疏》三大部和灵芝的《资持记》、《济缘记》、《疏行记》的中心内容汇集起来,并参考道宣的《四分律拾毗尼义钞》、《释门归敬仪》、灵芝的《芝园遗编》等着作,按篇、门、章、节、项、支所示各类内容分别排列,归纳了史上律家对律宗四科的论述,其内容具体、纲目分明、结构清晰,可阅可查可研,既能作律宗思想的简明工具书使用,又耐细细品味,是民国以来中国律学的重要着作,所以一直受到汉地佛教的重视。
弘一大师认为正法能否久住,在于《四分律》能否实践。一九三一年二月,他在上虞法界寺佛前,发专学南山律誓愿。一九三三年曾集合学者十余人于泉州开元寺尊胜院研究律学,称为南山律学苑;根据日本请回古版律书,圈点南山三天部并讲律修持。他根据在日本寻得的中国古版律学着述,重点研习南山三大部,一边研律,一边身体力行地持律,讲《随机羯磨》、《含注戒本》和《律学要略》。大师将敦煌写本与天津刊本对校而撰有《四分律随机羯磨题记》等;另撰《一梦漫言》“跋”与“序”,《见月律师年谱摭要并跋》,选莲池大师的《缁门崇行录》四门,以为佛学院学生使用。弘一大师编录《含注戒本疏略科》,并撰《含注戒本科跋》;11月集录《菩萨戒受随纲要表》。弘一大师不仅重视学律研律,更是身体力行地严谨戒行,持律不辍。从他为南山律学苑撰的一联,可以概见他晚年的志愿。联云:南山律学,已八百年湮没无传,何幸遗编犹存东土;水僧园,有十余众承习不绝,能令正法再住世间。
大师十分重视对戒律典籍的整理、编撰、订正、校勘与落实出版等工作。经弘一大师整理出版的律学着作很多,如点校的《南山钞记》、《东瀛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通释》,校录的《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标点的《一梦漫言》等。更为重要的是,在整理中,弘一大师撰写了大量的题记、序跋、附记和书信等文字。如校勘《拾毗尼义钞》的题记、《四分律随机羯磨题记》、《一梦漫言》“跋”与“序”、《见月律师年谱摭要并跋》、《含注戒本科跋》等,它们不仅表达了弘一大师的律学思想,因其有考据、有思想,所以也成为中国近代律学发展的重要史料文献。弘一大师重视对佛教文献的整理出版。对于福建鼓山涌泉寺发现的珍贵经版,他称之为“庋藏佛典古版之宝窟”,并随之倡印。当保存在日本的中国古代大小乘律学着作万余卷传回国内后,弘一大师即亲自加以整理,初成《佛学从刊》四册,由上海世界书局出版。当时,天津徐蔚如居士正在刻印新从日本寻得的南山着作,弘一大师即边学边点。为了便于僧众的持守,以能对那些易犯的戒相引起警悚,弘一大师还对所删定的戒本中相关戒相作出了标记。如用红色的“。。。”表示“极易犯”,用红色“。。”表示“颇易犯”,用红色“。”表示“易犯”,用黑色“。”表示“稀犯”,用“、”表示“难犯”,用“口”表示“不能犯”等,一一标于戒题下端。大师的弘律成就,一是贯通“新律”与“旧律”,撰写《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及《南山律在家备鉴(略编)》等律学着作;二是倡创南山律学苑,通过培养人才挽南山律宗之式微;三是言行一致,身言并教,先律己,后律人,甚至“该要律己,不要律人”。
弘一大师的律学思想极为丰富,概而言之,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反对《毗尼日用》及诸种清规
从整体上说,弘一大师的律学思想和明末藕益大师的律学思想最为接近。有学者认为其编撰蒲益大师的嘉言而成的《寒茄集》,即充满着六经注我的精神。弘一大师主张受戒不必多日,关键在于戒师应当对新学者担起教导的责任。
弘一大师是站在传承南山律宗、重振传统律学立场之上的,所以他对明清以来流行的带有持咒仪式的毗尼日用规范及其精神颇为不满。他说,宋代以前律宗着家的着作,未有只字言及持咒,“后世律学衰灭,而毗尼日用出。时人不察,竟以为是律学之纲维,何异执瓦砾为珠玉也”?他认为,学者皆昧于律学,固守旧见,以讹传讹,此风不息,才影响了律学的繁荣与传承。
而且,弘一大师还对诸种清规持保留态度,因而并不鼓励读诸种清规。如他说:“按律宗诸书,浩如烟海,吾人尽心学之,尚苦力有未及。即百丈原本今仍存在,亦可不须阅读,况伪本乎?”“伪清规一日存在,佛教亦一日无改良之望也”。
第二,弘一大师高度强调律学在三学中的重要地位
他认为,律宗“统四藏,括两乘”。因此,他重视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南山律学的恢复与建设,坚守南山律学的原则和方法,并志在重振南山律学。他曾强调说:学律非是容易的事情,我虽然学律近二十年,仅可谓为学律之预备,及得窥见了少许之门径。再预备数年,乃可着手研究。
以后至少亦须研究二十年,乃可稍有成绩。
第三,弘一大师强调受戒是为持戒,能持方可为受
他反对那种受而不持的行为,宁可不受,也不可受而不持,因此主张五戒不妨分开相受。对于戒律不整、律学不振,他也作出了一些“开”,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如:(1)尽管可能没有真正合格的授戒师传戒,虽为受戒但也难以得戒,但受戒亦能种植善根,兼学种种威仪而得益;(2)尽管持戒不严,但若想将来学律,也必须先挂名受沙弥戒比丘戒,避免受讥评为白衣学律;(3)通过礼“占察忏仪”而得清净轮相,得清净轮相后,即可自誓总受菩萨戒,而沙弥戒、比丘戒皆包括在内,以后即可称为菩萨比丘。对于闽南地区出现的带发修行的“菜姑”出家女,弘一大师也是认可的。而且,弘一大师还对如何提高“菜姑”的佛学水平有过较为详尽的计划。
虽然弘一大师十分重视“发心”而受戒,但他更为强调授戒师的戒德光洁,所说他说:从南宋迄今六七百年来,或可谓僧种断绝了!
以平常人眼光看起来,以为中国僧众很多,大有达至几百万之概。据实而论,这几百万中间,要找出一个真比丘,恐怕也是不容易的事情!
如此怎样能受沙弥比丘戒呢?既没有能授戒的人,如何会得戒呢?
大师是近代律学的一座灯塔。他对中国佛教的复兴、对律宗的复兴都有着杰出的贡献。其弟子更是遍布海内外,其周围更是团结着一批志同道合的居士和学者,他们不仅很好地继承了传统,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他们大都留学过海外或出国考察过,所以对西方学术传统和方法,对日本佛教和南亚、东南亚佛教大都十分熟悉。有的佛学研究方法贯彻了西方的学术精神,这是传统律学研究中所不具的。在教内外学者的共同努力,他们为新的历史阶段中国律学的研习注入了新的元素和活力,对民国以降中国佛教的振兴和发展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他们不仅普及佛学,而且推动了中国佛学研究的深入,促进了中国佛教的对外交流。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20世纪初中国佛教和律学复兴的一种动力。
(三)导归净土为果
弘一大师除力行于三宗之外,亦肆力兼治并弘扬佛教他宗,如撰《心经大意》、《药师经析疑》、《佛说八大人觉经释要》、《地藏菩萨盛德大观》等论着;作《佛学大意》、《佛法十疑略释》、《佛法宗派大概》、《佛法学习初步》、《佛教之简易修持法》、《佛教的源流及宗派》等演讲。《致邓寒香书》中称不可妄轻“小乘”佛法,《致芝峰法师书》中谓学禅者:“应先于法相、三论痛下一番功夫,然后再阅禅宗之书”。于大乘、小乘、净土、法相、三论诸法诸宗,无不重视。故太虚大师曾为赠偈:以教印心,以律严身,内外清净,菩提之因。
以华严为境
华严宗,又称贤首宗,其初祖为隋朝杜顺禅师,但其实际创始人为法藏大师。华严宗以《华严经》为宗经,《华严经》被大乘诸宗奉为宣讲圆满顿教的“经中之王”,是最完整的对佛教宇宙观的介绍。华严宗有整套严密系统的理论体系,被视为说理最圆融无碍的佛教宗派。
因为华严宗说理圆融,理论思辨水平极高,被弘一法师当作融通诸宗、完善其佛学体系的理论资源,他对华严宗用功极深,还极力向他人推荐华严宗经典。弘一法师在《与弘伞法师论华严书》的书信中说:“音近数年来颇致力于《华严疏钞》,此书法法具足,如一部佛学大辞典。若能精研此书,于各宗奥义皆能通达,(凡小乘论、律,三论、法相、天台、禅、净土等,无不具足。)”1显而易见,在近代佛学的融合潮流中,弘一法师是将华严宗当作通达佛教各宗的桥梁。
弘一法师精勤研读华严宗经典,他对华严宗经典极为熟悉,在《与蔡丐因居士书》的信中,弘一法师指导学者如何研读华严宗经典,对华严经典如数家珍。弘一法师要求学者,“欲穷研华严,于《清凉疏钞》外,复应读智俨《搜玄记》及贤首《探玄记》”2,他认为三者各有所长,不可偏废。他在《华严经读诵研习入门次第》一文中,认为读诵研习《华严经》有两种方法:读诵时,要抓关键与核心;研习时要先疏后论。按照《华严经》的经义结构和华严宗的传统,《普贤行愿品》被认为是《华严经》的核心。弘一法师诵读《普贤行愿品》无数遍,反复强调诵读《普贤行愿品》的重要。关于先疏后论的研习方法,弘一法师指出应先研读《华严感应缘起传》、《华严悬谈》、《华严吞海集》、《华严纲要》等较浅显的经典,最后才读《华严合论》,如此由浅入深才能打好基础,准确有效地把握佛法义理。
弘一法师研究华严宗的着作非常多,现存的主要着作有《华严经读诵研习入门次第》、《西泠华严塔写经题偈》、《梦后书华严偈赠普润法师自跋》、《金陵刻华严疏钞题记》,以及散见于众多书信、题记、跋词等中的有关《华严经》和华严宗的论述。还主持出版《华严经疏论纂要》、点校《华严经注疏》等典籍。值得一提的是弘一法师编写了《华严集联三百》韵语一部,促进了僧俗对《华严经》的理解和《华严经》的流通
四分戒律为行
戒律是佛教徒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修行生活的基本要求,三学就以“戒”为首。弘一法师一生弘扬戒律,研究戒学,先有部律后南山律,尤其于南山律贡献巨大,被视为近代南山律中兴之祖。弘一法师弘律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初出家的弘一法师有感于僧界之所以为世所诟病,是以不守戒律之故,乃发愿毕生精研戒法,弘扬戒律,挽救佛教颓势。
弘一法师初出家,即读《
梵网合注》、《灵峰宗论》,发起学律弘律愿心。1920年春,弘一法师自日本得到古版南山灵芝三大部,翌年,依据四分律和南山、灵芝等人的注疏,始编《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同年得见义净三藏所译的有部律,及其所着《南海寄归内法传》,深为赞叹,认为这些着作较南山旧律为善;故《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第一二次草稿中,屡引义净之说,以纠正南山律。其后自悟到不可轻谤古德,遂又涂抹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经过多次删改,终于1927年正式刊印。以后虽不敢毁谤南山律,但对南山三大部还是未用心穷研,只是专习有部律,两年之中,编撰了《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自行钞》、《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犯相摘记》两部专着,写有《学根本说一切有部律入门次第》一文,大力提倡有部律。其时从日本请回南山律的徐蔚如居士闻知后,力劝弘一法师改学南山律,于是法师遂有兼学南山之意,尔后法师弘南山律之意渐次增进,但真正学南山律,则是在七、八年后。1931年,弘一法师在佛前发愿,弃舍有部,专学南山。为了表示自己学习和弘扬南山律的决心,后来弘一法师还多次发类似誓愿。从此,弘一法师撇开用心十年的有部律,潜心探究弘扬南山律
,终成近代南山律中兴之祖。
自弘一法师发愿弘扬南山律至其往生的十多年中,法师做了大量传授、弘扬和研究南山律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创办了南山律苑,以主要精力投身于弘扬四分律和南山宗的佛事之中。二是在各地作弘扬南山律的专题讲座,1932年11月在厦门妙释寺、l937年夏在青岛湛山寺讲《含注戒本》,又分别在厦门万寿岩和湛山寺讲《随机羯磨》;
l933年2月在妙释寺所作《南山律苑随讲别录》;1935年12月在泉州承天寺讲《律学要略》等等。三是写作了大量宣扬解释律宗的通俗文章,如《征辨学律义八则》、《略诵四分戒菩萨戒法》、《盗戒释相概略问答》、《受十善戒法》、《梵网经菩萨戒本浅释》等等,为弘扬戒律尤其是南山律宗起了重要的作用。
弘一法师出生于天津豪富之家,从小过着优裕的生活,家人还延请名师指点法师的诗词和书法,后来法师又到日本学习绘画和戏剧,加上法师天生的艺术禀赋,使得法师在音乐、演剧、诗文、绘画、书法、雕刻等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并成为近代着名艺术家。法师出家后,也并非“摒弃诸艺”,而是随缘继续进行佛教艺术创作活动,创作了大量书法、绘画、音乐、诗词等作品,以艺术进行弘法利生的活动。
弘一法师出家后,尤其钟情于书法。弘一法师认为出家人最重要的还是要懂得佛法,研究佛法。在研究佛法的间隙,出家人也可以写写字,但不可用全副精神。如果书法写得好了,就可以以书法来广传佛理,弘扬佛法,这样对佛教是有利益的。正是秉着这种以书弘法的愿望,弘一法师在出家后创作了大量书法作品,弘扬佛法,广结善缘。法师将自己对佛法的体悟,融入到他的书法艺术中,写出的字也充满着佛陀的智慧与纯净,正所谓“清绝人间,了无烟火气息”,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弘一体。总之他出家后的书法处处体现出平淡、恬逸、高旷,这正是他所追求的佛境的恬静与冲淡,也体现了他佛缘的深厚。大师曾自评其书法:“无论写字刻印等,皆足以表示作者之性格。朽人之字所示者:平淡、恬静、冲逸之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