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和魏征

善于全方位的听取各位大臣的意见,太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作为一位开国君王,纵横宇内,一统山河,没有自持其功,还能听得进意见,尤其难能可贵。

魏征是进谏的重要来源,从贞观初年到贞观十九年魏征薨,史书载有其事的魏征进谏就达三十次(不包括太宗提到的贞观初年的二百余次),占到史书有载的唐太宗纳谏次数的百分之四十七。其他大臣则数量有限,最多也仅有魏征的十分之一。褚遂良、戴胄史书有载也仅有三次,孙伏伽、长孙无忌等仅有二次。但是,其他大臣都能次第进谏,达到二十五人次,也属不易。

魏征长相,中人以下,老头一个,太宗对魏征的评价却是“人言魏徵举动疏慢,我但觉妩媚”,“妩媚”二字,足见君臣之谐。早年的魏征,都没有跟对人,半生坎坷不顺。先跟李密,李密兵败降王世充,后又被窦建德所擒。窦建德兵败后,被唐太子李建成征为太子洗马,这是个家臣的职务,也算有个稳定职业。魏征到哪里都是忠心耿耿,然而没有人看重他,李建成算是尊重他的,但是对他提出的要对付李世民的策略却并不在意。玄武门兵变后,太子李建成被诛,李世民执政。按过去的规矩,家臣与主同罪,就算能保留性命,在政治上也根本没有翻身的机会。然而,太宗明知他是建成太子的幕后谋臣,还能不拘一格把他收留下来,颇有当年齐恒公对管仲的风格。太宗先任命他为詹事主簿,作自己的家臣,在太宗正式登基之前,他是不能任命朝廷的官员的。登基后,太宗才任命魏征为朝廷的谏议大夫,此后立即升至尚书左仆射,登朝拜相,至人臣之极。

魏征到太宗处,如鱼得水,其进谏如滔滔洪水,绵绵不绝;太宗也是如舟行水,从善如流。仅贞观初年就陈谏“前后二百余事”。太宗对魏征的相信可以说是到了迷信的程度,魏征退休后,太子承乾举止失德,太宗还任命魏征为太子太师,希望他能辅佐太子成才。幸好魏征当年即以六十四岁之龄去世,否则魏征到了太子承乾处,真是不知如何勉为其难。

魏征能在太宗那里直言犯谏,还是因为太宗愿意配合他。正如魏征所说的“陛下导之使言,臣所以敢谏,若陛下不受臣谏,岂敢数犯龙鳞?”魏征希望做良臣而不是忠臣。良臣,如稷、契、皋陶。忠臣,如龙逢、比干。同样的魏征,落在李密、王世充、窦建德、李建成、太子承乾手里,就是忠臣,主败身死;落在太宗手里,就是良臣,君明臣直。

魏征通过不断的进谏来督促太宗离恶行善。他劝太宗不要收受鹦鹉、美人,不要封禅,不要大兴土木等等,他所履行的一如他过去的角色—家臣的角色,如此而已。魏征死后,太宗在他家里找到了一页纸,写着这样一段话:

天下之事,有善有恶,任善人则国安,用恶人则国乱。(《新唐书》卷110)

这件事情,魏征看得非常清楚。专制社会,以人治国,什么样的人来治国和用什么人治国,关系国家安危。法治社会是用制度治人,人为法律服务;人治社会是因人设法,法律为人服务。人治社会,好人也会做坏事,坏人更要做坏事;法治社会,好人不会做坏事,坏人难以做坏事。人治社会,需要不断督促好人不要做坏事,督促坏人变好;法治社会,通过健全的法律机制去鼓励好人做好事,惩罚坏人做坏事。人治社会,监督者的力量小于被监督者的力量,被监督者不希望也不允许监督者的力量大于自己;法治社会,监督者的力量小于被监督者的力量。这就是人治与法治的区别。

 

唐太宗和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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