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拳是陕西特有拳种,历史悠久,具有鲜明的技术和文化特色,是中国传统武术四大流派之一,在中国传统武术体系中享有重要的地位。
据传秦王嬴政每打胜仗的庆功会上,武士们“击皮为鼓”以示庆贺,红拳套路中“放炮”“十大响”就源于此。根据红拳刑派第四代传人杨宝生老师主编的《中国红拳》记载:“红拳孕育于周秦,诞生于唐宋,兴盛于明清,源于关中。”1995年出版的《陕西体育志》记载:“红拳源于陕西一带。西北习拳常说‘耍红了’,以示普遍、兴盛、吉利、鲜艳。”宋元时流传于潼关(或函谷关)以西,称“西家拳”。明王圻《续文献通考》载11家拳名,其中“西家”即指此拳(见《小知录》)。《少林拳法》载:“元时觉远上人访李叟、白玉峰于陕西、兰州,习大、小红拳,擒拿等”;明代戚继光著《纪效新书·拳经捷要篇》收录了“太祖红拳三十二势”,把红拳作为训练士兵的必修课目,拳谱中大量采用陕西方言,红拳中至今还在沿用,书中记录的“六合大枪”枪法,已由我省红拳传承人完整传承至今,为全国仅有;清代《清稗类钞》载有大小红拳、关西拳;民间广为流传着“东枪西棍关中拳”,及“东查,西红”的美誉。
明清两代,活跃于全国的晋商对红拳的传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据当代《中国武术史》记载:“山东冠县人张洛焦述其传承云,其叔张普光学自山西平遥人师来明,师氏于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在陕西周至拜宝鸡人张阳真为师,学得红拳两套,这与红拳出自西北吻合”。清代红拳流行十分普遍,主要分布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市和渭南、安康、汉中、商洛、延安、榆林地区等,关中尤为盛行。代表人物众多,主要有:凤翔史宝龙(又名师及,号“神手”)、耀州郭崇志等以红拳称著。道光、咸丰年间(1821—1861),关中“四杰”(“鹞子”高三、“黑虎”刑三、“饿虎”苏三、“通臂”李四)中“三三”均习此拳。他们对红拳进行了规范和整理,其代表套路为《四究拳》,突击技术,广泛流传至今。奠定了今天红拳的运动体系和打手体系。
到了近代,陕西杰出人物胡景翼、杨虎城自幼就习练红拳、并将红拳在西北军中推广,胡景翼部队武术教官杨杰、冯玉祥部队武术教官张鸣岐等拳师,在军中教习红拳。抗战时期,抗日义勇军中大刀队官兵也多习练红拳。随着现代竞技体育的传入及在国内发展,“受‘官方性武术’、‘文字性武术’、‘经济性武术’、‘夹生性武术’、‘影视性武术’等各方面的影响,使红拳的正确继承与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受‘跆拳道’、‘空手道’、‘巴西柔术’等外来拳技的冲击,习练国术的年轻人逐年递减,城乡武术学校林立的局面已不复存在,武术阵地逐渐缩小;民间拳师穷毕生精力研究技艺,无人问津和继承,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只能在力所能及的小圈子内传承,很难有大的发展;武术散打的盛行,使很多年轻人对传统武术技击提出了质疑,认为传统武术是演招性武术,主要是个人修为,与技击格格不入”60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了陕西红拳文化传承与发展。
红拳特点是架势端正,姿势工美,身步灵活,节奏明快,招法巧妙,劲道外柔内刚,劲力以脆快为主,兼有长劲、柔劲,突出一个“巧”字。步法注重闪绽腾挪,出步多含跤法;手法讲究撑斩勾挂、高棚低压;打法讲求以步制人,刁打巧击,钻身贴靠,踩腿审进,不招不架,只是一下,犯了招架,十下八下;身法讲求拧腰摆胯、里勾外跨、伸肩探膀与扁身雀势。总括为十六诀:“撑补为母,勾挂为母,化身为奇,刁打为法。”红拳具有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撑补为母,尽八法之变。视胸防腿,视肩防手,为他家称道。二、势正行美,繁华藻丽。三、扁身远击,势雀筋软。四、闪绽腾挪,刁打巧击。五、劲尚脆快,而兼长柔。
红拳,一方面具有浓厚的地域文化色彩,传承以口传身授为主,对研究中国武术的发展与传承提供了丰厚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它具有丰富的内容,鲜明的特点,尤其是跑拳搭手体系,跑拳、跑棍、跑鞭、跑刀、大杆对接、排手、排棍等与母子打手九拳,贴近实战,突出了撑、补、揭、抹、劈、斩的技击方法,保持着古拳的风格;红拳有拳有序,拳序即“拳帽”,上场演艺,走上帽、奔下帽,抹掉拳帽,以示礼貌。拳序内容:蜜蜂乱采花序子、马重序子、炮捶序子、陆合序子等区别与其他拳种,是极具民族文化特色的精神遗产。另一方面,红拳的十大盘功、实战技击具有养生健身、启智益悟、防身自卫和陶冶性情的诸多功能。所以保护传承这一优秀文化遗产,交流推广使其发扬光大。发掘、抢救、保护红拳,对振奋民族精神,提高全民综合素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将起到积极地作用。
4.6.3.2陕西红拳的保护措施
陕西红拳已于2008年列入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之中,其中保护单位为陕西红拳研究会。除了依照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采取以下措施。
(1)成立专门保护机构
除陕西省专门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外,1995年在陕西红拳名家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下,成立了“陕西地方传统拳种研究会”2005年7月3日该研究会正式更名“陕西红拳文化研究会”,该研究会是由红拳文化的专家、学者,红拳习练者、爱好者自愿结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学术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其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宣传,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红拳文化交流活动,振奋民族精神,提高国民素质,为继承发扬红拳文化做出贡献。提倡:“习武修德,爱国健身,挖掘整理,继承创新,切磋交流,发扬光大”。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组织武术表演,开展学术交流,研究其历史渊源,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弘扬民族文化。61研究会长由原陕西省体委主任雷志敏同志担任,原陕西省武术队总教练马振邦先生担任名誉会长,机构设置在陕西省武术职业技术学校院内。同时,陕西红拳文化研究会健全自身的各种组织机构,完善了一些规章制度。同时各地市、县也相应地成立了红拳研究机构陕西红拳文化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红拳这一优秀民族文化遗产有了自己的展示舞台,把红拳提高到文化的高度予以弘扬,通过这个组织将陕西红拳文化遗产得到进一步传承与发展。
(2)大量地社会资金投入
1994年—2006年,研究会通过个人捐助、社会赞助、会费收入等方面累计约50万元,这些费用主要用于红拳套路的资料收集、挖掘整理、宣传扶持、规范套路、制作教学音像、举办比赛、组队参加国内、国际比赛等方面活动。从1994年起,共举办了八届陕西省红拳表演与比赛,参加比赛与表演人员近4000人次,共计花费支出约300万元,这些资金全部由企业和个人筹集。除大量的社会资金投入外,陕西省从2005年起开始给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每年资助10万元,红拳研究会实际每年得到4万元的资助,6位省级项目传承人每人每年得到陕西省政府资助3000元。
(3)进行资料收集整理、比赛与表演等一系列保护活动
表2 陕西红拳研究会自1994年以来举办红拳表演与比赛统计表
届次 | 举办时间 | 举办地点 | 参加队数目 | 累计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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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法律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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