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法律保护研究

陕西省于1984年借助国家《民间舞蹈集成》对陕北秧歌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普查,并出版了专辑《民间舞蹈集成•陕西卷》,1986年陕西省民间舞蹈协会专门组织陕北秧歌研讨会,并出版《陕北秧歌研究论文集》等;榆林市近年来也非常重视陕北秧歌的挖掘与整理,重新出版了《陕北秧歌实录》、《陕北民间舞蹈史话》等;绥德县从2003年起对全县陕北秧歌进行全面普查、收集、编写,并编辑出版了《绥德文库•秧歌艺术卷》,建立专门的秧歌资料档案室。2007年举办了全县伞头唱秧歌培训、秧歌技能培训、骨干秧歌村提高培训等培训班。从1997年起,每年正月十三至十五进行全县秧歌比赛表演活动。2008年组织专业人才、专家编写中小学秧歌教材,使秧歌艺术进学校、进课堂。56

4.6.2新疆维吾尔族“达瓦孜”的法律保护研究

4.6.2.1新疆维吾尔族“达瓦孜”概况

“达瓦孜””是维吾尔族一种古老的传统杂技表演艺术,也是维吾尔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一。“达”在维吾尔语是“悬空”之意,“瓦孜”是指嗜好做某件事的人。“达瓦孜”一词,是借用波斯语“达尔巴里”,意思是高空走大绳表演,古时称为“走索”、“高原祭”、“踏软索”等。“达瓦孜”几经兴衰,以它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风格特色,精湛的技艺和惊险的表演流传至今。

据史料记载,“达瓦孜”源于两千多年前的西域,汉代传入中原,曾在南疆维吾尔族聚居地盛行。在历史上,许多“达瓦孜”世家代代传艺不衰,有的甚至西出国门,沿丝绸之路,曾到印度、红海之滨、埃及等地卖艺。

最早记载这一技艺的大约是东汉时期的著名科学家、文学家张衡(公元78-139年),他在《西京赋》中,有“临回望之广场,呈角抵之妙戏……。跳丸剑之挥霍,走索上而相逢”之语,描述了两位艺人索上相逢的情景。东汉定都洛阳,称长安为西京,赋中回述的是西汉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春,汉武帝为夸耀国家的富足,国力的强盛,在乎乐观设宴款待四夷宾客,高堂华屋,酒池肉林,同时召集各族民间艺人,“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观”。可见公元前108年便已有走绳了。

“达瓦孜”从1953年起,作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的表演项目,已历时四届了。到目前已成为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91年在南宁举行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上,“达瓦孜”节目荣获国家首次设立的表演奖。“达瓦孜”在历届民运会上以它独特的风格,浓郁的地方特色和精湛的技艺,摘取了表演项目的桂冠。

为了使“达瓦孜”艺术发扬光大,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0年批准,将长期流传在民间的维吾尔族“达瓦孜”艺术人员改编成为新疆杂技团的一个演出队。1997年6月22日,“达瓦孜”传人阿迪力·吾守尔以13分48秒成功地横跨了我国长江三峡打破了世界吉尼斯纪录。

“达瓦孜”表演多在喜庆节日期间举行,高空走绳表演起来惊心动魄,兼有体育和杂技的双重特点。达瓦孜表演场地独特有趣,它需占地面积100×60米,中间耸立主杆高30米,最高处扎有牌楼,彩旗迎风招展,似空中楼阁,特别使人注目。牌楼横杆两端栓有吊杠(秋千)和吊环,供表演者使用。80米长的主绳像一条长蛇头尾相连将地面和牌楼接为一体,显得格外壮观。达瓦孜表演通过地面动作到高空走绳和空中吊杠的组合技巧,展现达瓦孜的全过程。

达瓦孜表演多在露天进行,其特点是把多种多样的杂耍技艺搬到数十米高空的绳索或钢丝上演练,表演者手持长约6米的平衡杆,不系任何保险带,在绳索上表演前后走动、盘腿端坐、蒙上眼睛行走、脚下踩着碟子行走、飞身跳跃等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技艺。在维吾尔族民间乐曲的伴奏下,高空走索演员踏着节拍跳舞歌唱,迅速替换着高难技巧,表演幽默,场面热闹非凡,极富特色。

达瓦孜早先流行于和田、莎车、英吉沙和喀什一带,后传至库车、吐鲁番、哈密、伊犁和乌鲁木齐。当今表演达瓦孜的明星当数新疆杂技团的空中王子阿迪力·吾守尔,他是达瓦孜表演世家的第6代传人,其家族表演此技至少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阿迪力·吾守尔不但创造了在高空钢丝上小顶倒立、劈叉、骑独轮车、弯腰采莲等创新性的高难技巧,而且于1997年和2000年两次刷新了高空走钢丝的吉尼斯记录,成为众人关爱的空中勇士。

达瓦孜历史悠久,技艺独特,在高空杂技节目中独树一帜,深受观众欢迎,在中亚、日本、法国等地也广为人知,影响深远。但是,目前达瓦孜技艺的传承出现困难,高难度、高危险的表演要求从艺者具备极强的身体平衡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因此即使是有兴趣学习者也往往难以达到项目既定要求,由此造成达瓦孜传人难觅的状况。再加上现代文艺娱乐活动的冲击,达瓦孜的演出市场近于萎缩,这一古老杂技艺术日益陷入濒危局面。

4.6.2.2新疆维吾尔族“达瓦孜”的保护措施

新疆维吾尔族“达瓦孜”也于2006年被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中,其申报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近年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常重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成立专门保护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2005年成立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该中心机构设置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艺术研究所内,该中心建立了自己的网站,网页内容有:遗产风貌、专家文库、研究成果、保护项目、动态空间、田野调查、机构人事等内容。同时新疆宝亨集团和新疆大学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强强连手,在新疆首次闯出一条校企合作走文化事业产业化的新路,经有关部门批准,2003年3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新疆非物质文化研究中心”,该中心通过官方和高校的合作而建立,创立了产、学、研结合的新路,它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另外,“达瓦孜”属于民间杂技与体育项目,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门有两个“达瓦孜”杂技团,分别是新疆杂技团于1990年1月吸纳仅存的英吉沙县达瓦孜团,成立了由阿迪力•吾守尔等5位主要演员组成的达瓦孜队,此外尚有艾山江•吾守尔的达瓦孜团,两个团都在乌鲁木齐市。上世纪六、七年代,“达瓦孜”曾经差一点失传,全自治区能表演“达瓦孜”仅有阿迪力•吾守尔的父亲和叔父等几位老人,于是在阿迪力•吾守尔的表哥倡议下,成立了英吉沙“达瓦孜”杂技团,后来又在阿迪力•吾守尔大力支持下成立达瓦孜学校(也叫“达瓦孜”培训中心)。为弘扬维吾尔族“达瓦孜”艺术,党和政府给予了极大的关怀和政策支持,为保护和传承“达瓦孜”艺术先后成立了“新疆达瓦孜传承的四大班社:吾守尔木沙班社、阿西木达瓦灵敏度班社、努拉洪达瓦孜班社、艾山江民间达瓦孜班社。”57现在,在英吉沙县有9家“达瓦孜”学校(专业队,或达瓦孜世家),这些组织机构为达瓦孜运动的传承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颁布各项法规制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以来,已陆续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5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年)等各项法规制度,尤其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颁布,使得新疆自治区内包括“达瓦孜”在内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戴上法律护身符58。对包括“达瓦孜”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将具有重大意义,这无疑将成为依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冰之举,行政措施等其他不能完全完成的工作将以法规形式得以规范。同时,自治区有关领导薄晓说,仅仅依靠一个《条例》还远远不能满足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需要。比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的设立条件、程序和保护办法,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相关规章、制度建设,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法律体系,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真正全面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3)进行一系列保护措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常重视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杂技团做了大量工作。如自治区积极申报国家级达瓦孜代表传承人阿迪力•吾守尔,并获得成功。同时每年为阿迪力•吾守尔发放生活补贴8000元;自治区政府命名英吉沙县为“达瓦孜”艺术之乡;2006年新疆自治区民委、体育局、新疆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了《新疆少数民族体育项目汇编》等;阿迪力•吾守尔本人开办“达瓦孜”培训学校,国家有关部门也在新疆喀什英吉沙县于2007年投入400万元修建了“达瓦孜”培训中心,目前在英吉沙县能表演达瓦孜的青少年达100多人,年龄最小见于报道的只有3岁。这些措施得以实施培训了许多“达瓦孜”艺人,使得这一古老艺术得以继续传承。另外,作为新疆24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之一,“高空王子”阿迪力曾经立下誓言:“不能让手艺在我手上失传。”阿迪力下一步打算前往中国20个主要城市义务表演高空走钢丝活动,希望能够筹集善款维持这项艺术,旨在宣传、保护和传承这项民族艺术。59

4.6.3陕西红拳的法律保护研究

4.6.3.1陕西红拳概况

西北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法律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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