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及住民聚落等等,与时间地理与人文地理的议题一再提出唿应或批判。对于研究范围由前期的小
范围随着时间与论域的延伸而渐渐扩大,所研究的对象也由强调具表徵形式意义,转而整合跨知识
领域及建构涵盖成面的地域性特质研究。以熟悉的聚落议题为例,聚落是什么?在七十年代,聚落
(settlement)被视为人类住屋及其附带的各种营造物之集合体;到了八十年代,郭肇立(1988)论
述的聚落则为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无须有尺度上的大小差异,明显将聚落的时空观点扩大。而是聚
落可以是一个城市,可以为一个村落。聚落所组成的内涵依生活共同体的概念(郭肇立,1998),
包含四个:
1.人际关系网络。是一群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所共同建立的活动交往关系。如:社交关系、
亲属关系、经济关系、宗教关系、政治关系等等。藉由这些关系网络建构沟通、符号及语言系统。
2.空间(介面)关系网络。是此生活共同体所需具备的实质空间;如建筑、城市及场所所提供作为栖息、社交,并思考自我的存在等。
3.环境平衡(尺度延伸与扩大)。实质空间与生态环境平衡,发现与解决生物共生的问题,
让人造环境能被生态环境所接纳,使环境能共容与共生。
4.文化象徵与文化体系(形而上)。是整体价值观和文化上的意义,因为人是历史性的动
物,有记忆的;同时也是文化性的动物,有差异的、具自明性且为有感情、意识的社群活动。
倘若以集体性或共同体的观点来进一步论述或说明「聚落」。聚落即被视为有意识的集体住居单元,关系着属地认同与地域文化的发展。在此生活共同体之中逐渐建立起沟通的文字与符号、社会伦理、相互维繫的情感机制。11因此,人类的居所不应当仅提供庇护的功能;应包含着共同生活的场所特性(地域空间尺度)、清晰和富有意识的地方感”genius
loci”(C.
Noberg-Schulz 1979:169)。而建筑师的天职,即是在具体的空间形象上实现此地方感,协助人类定居下来并保有自明性。
三、国内外建筑论述相关研究情况与重要文献评述
臺湾在日治时期(1895-1945),日本学者对传统建筑进行若干研究12,战后,1949年起臺湾省
文献委员会也曾进行部份调查,但多属于一种殖民后的建筑调查,或着眼于历史文献和民俗信仰
的探讨,仅能视为局部性的研究。到了六十及七十年代,多位对于臺湾传统建筑研究揭尽心力多年
的建筑先进,陆续发表相关论述及论着出版,使臺湾传统建筑研究得以萌芽13,这个阶段的臺湾
传统建筑研究存在几个可被关注的现象与事件,整理如下:
1.个案研究的成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