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像的字形还能在东汉的碑刻中见到很多。最着名的如桓帝延熹八年(165)的《华山庙碑》、灵帝建宁二年(169)的《史晨碑》、中平二年(185)的(曹全碑)、又三年(186)的(张迁碑)等等,其他不再一一例举了。
同时在西汉的碑刻中也还有一些面积大都方正或个别字带长形,又仅有极短的波势的字体,其有代表性的所见如︰西汉宣帝五凤二年(前56)的《鲁孝王刻石》、东汉安帝元初四年(117)的《祀三公山碑》、顺帝永和二年(137)的《敦煌太守裴岑纪功碑》、灵帝建宁三年(170)的《郙阁颂》摩崖石刻、以至明帝永平九年(66)字形不大规则的《开通褎斜道》摩崖石刻等等。以上那些基本上已消灭篆体而形式稍有小异的「正体字」,一直流行于两汉、三国间,而且几乎独占了石刻碑志中的位置。近年在江苏省南京市出土了东晋谢鲲的墓志,还能见到用的仍是这样的字体。这种字体应当说都是隶,因为其形式自秦到汉,虽有些变化,但并不太大。从字形的面积上讲︰先带长方,后变方扁,有些地方还交叉互用着。长波、短波,也同样是交叉互用不分前后的。因此决不能说它是一种字体彻底变为另一种字体的新旧二体,而是一种字体在前前后后中间的个别量变罢了。
草书概述
古(章)草书到魏、晋之间(应在行书出现之后),又在逐渐起些变化,其意向与发端(群众中来的)是要摆脱隶体,便于书写,到书家手中——也就是规范化了的变体,则有过渡到后来变成今草的过渡形式,「草蒿」书的出现,其流行的时间,是极为短暂的。按羊
欣《采》文中一条云︰「河东(今山西省)卫觊字伯儒,魏尚书僕射,善草及古文,略尽其妙,草体微瘦而笔迹精熟。觊子瓘,字伯玉,为晋太保,采张芝法,以觊法参之,更为草蒿,草蒿是相闻书(尺犊)也。」「觊法」究竟是如何的一种样式,已不可知,瓘书则《淳化阁帖》卷二中传抚有「顿首州民」一帖(米芾、黄伯思均未评为伪帖),其书体大略同于古(章)草而减去了波势——也就是减去了隶笔了。其他还见有由吴入晋的陆机书的《平復帖》墨迹(机为「吴士」,当然可能东南书体中另有一个系统,不敢说他定受卫瓘的影响),又楼兰出土的许多魏晋木简中的草体字也大都相近,从蜕变的情形来看,这是时代的自然趋势,不是由一二人的意志来决定的了。
张怀瓘《书断》草书序论中,又引到王愔之说云︰「蒿书者若草(古)非草,草、行之际。」我认为这倒是王说中比较合理的一条,但张氏却反而不贊同它。这种已经变样了的新草形式,又受到了一些稍早出现的(见后说)行书的影响,于是有了一二字到数字以上
的连笔和接近于八分、正书的结构的一种更新的「今」草出现以至确立,其时间则在东晋中期了。其规范化、美化的代表书家,根据六朝文献和传世字迹(主要是唐代的勾填和宋代传抚善本)中我们所知道的则是王羲之、王洽等人。这里我们再来温习一下王僧虔《论书》中语︰「亡曾祖领军洽与右军书云︰俱变古形,不尔,至今犹法钟、张。右军云︰弟书遂不减吾。」可以说︰「俱变古形」除了变去「钟真以外」,就是把古(章)草书完全改去,确立新体的(今)草书了。又如《书断》行书序论中又引着一段晋人语道︰「献之常向父曰︰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不若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也,大人宜改体。」王羲之早期也曾写着古(章)草字,所见如「豹奴帖」传模本即是,到后来才变为新的今草书。献之所说的「蒿」,应即「草蒿」书,以草蒿同行书结合一下,就成为今草书,多带一些行体的则是行草,此实为无可非议之说。
今草(包括行草在内)的确立,王羲之不愧是一位使它规范化、美化的重要家书,也是无可否认的,如唐欧阳询「与杨尉马书章草千文批后」云:「张芝草圣,皇象八绝,并是章草,西晋悉然。迨乎东晋,王逸少与从弟洽復为今草,韵媚宛转,大行于世,章草几将绝矣。」欧阳询离开王羲之只不过二百年光景,其时王羲之的真迹一定还较多。欧阳既是一位大书法家,又掌握六朝文献、又印证着具体实物,其言当然是非常可信的。再结合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唐模、宋刻王氏书帖,也还两相一致,可是又是那个略后于欧阳询的张怀瓘,他却偏偏不信那些正确的说法,也无视于传世的手迹,擅自把今草的确立,推早到后汉未张芝的身上,真是骇人听闻之极。
张在《书断》草书序论中说道︰「按草(今)书者后汉征士张伯英之所造也。」(中引上录欧阳批语后,不赘),又云︰「怀瓘按︰右军之前,能今草者不可胜数,诸君(包括欧阳询)之说,一何孟浪。」又云︰「然伯英学崔、杜之法,温故知新,因而变之,以成今草,转精其妙,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候通而隔行,唯王子敬明其深指,故行首之字,往往继前行之未,世称一笔书者,起自张伯英,即此也。实亦约文该思,应指宣言,列缺施鞭,飞帘纵辔也,伯英虽草创,遂造其极,张伯英即(今)草书之祖也。」这样连绵不断写法的汉代的草书,何以欧阳询和更前的论书者一个人都不知道,也没有人谈到过,只有张氏一人有「独得之秘」、「独到之见」呢?如果有人曾具同样的识见,那么只有宋‧王着才是张的「传人」。试看《淳化阁帖》卷二中列入的所谓「张芝书」、「冠军」等今草五帖,倒是符合怀瓘此说的。不过那些今草字帖已给米芾、黄伯思等鉴评家论定为唐张旭书,只有第六帖作章草体的方是芝笔,孰是孰非,知者早已都有定评,用不着我来断断申说了。张怀瓘所谓「一笔而成」的草书,已近乎后世所说的张旭、怀素以来的狂草(当然可以包括在今草中,不成为另一字体),事实上旭、素井非真狂,要到晚唐、五代以来,才出现真正的『狂獗」丑怪的草书,那就是僧彦修辈笔下的恶札,我们这里不打算作书法的艺术评价,也就略而不论了。
楷书概述
从唐初以来,先把隶书改称为八分,又把八分和正书混称之为隶。到中唐以后,正书才恢復了本名,但是隶书竟从此无有了。
事实上隶之一称,可以包括八分、正书。例如羊欣《采》文中称东晋王恬、王羲之以下的一些善「隶、草」或「草、隶」,就是指的草书、正书。又唐‧孙过庭《书谱序》中所云:「元常专工于隶书」,那又是指的八分楷法。
八分兼称隶书,直至消亡,没有取消这兼名(也是正名)。正书则到后来完全摆脱了隶名。大约北宋以来,又改称为楷书了。
八分、正书可以统称隶书,已如上述,但秦、汉隶书却不能叫做八分或正书。这个问题起初在梁‧庚肩吾的《书品论》中出了一些混乱现象,如他说︰「程邈所作……曰隶书,今时正书是也。」他的意思实在是说那时正书也可以叫做隶书,但语气含煳,很容易使人倒
转过来误认为隶书也可以叫正书,到唐张怀瓘的《书断》「隶书序传」中,更加重了这个混乱,他在承认程邈造古(秦汉)隶的前提下,又把晋到唐的一些工写正书(今隶)者——如王羲之、献之以至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等人,都系在程邈名下成为古(秦汉)隶的子孙,他不分古(秦汉)隶、今隶,这正是唐代把古(秦汉)隶全部改称八分,之后又把隶之一名完全让给正书的原因。
早在西汉时又曾把隶书称为真书,如《史记》「三王世家」中褚少孙说︰「论次真草诏书。」又《后汉书》卷一四「董祀妻(蔡琰)传中也有「真、草惟命」之语。当时虽然已有八分楷法,我估计这个「真」还是指的古隶体。稍后晋刘邵「飞白书势」中亦云「索草、钟真」,又唐‧孙过庭《书谱序》中论钟、张书体时也说︰「拟草则余真,比真则长草」,那里的「真」,可能已为章程书一一八分楷法了,因为其中有时间前后之不同。至晋简文帝司马昱「答湘东王论王羲之书」中所云︰「真草皆得。」又唐‧李嗣真《书后品》论虞世南书法时引用蔡琰「真草惟命」之语,则都又称之于正书了。就此可见他们所说的真书,即是说「正体字」,它可以把隶、八分、正书全都包括进去,不像后世那样只把真书代替正书。
楷书是有模楷的意思,张怀瓘《书断》中已先谈到过。在汉代也是「正体字」的别称,六朝人仍习惯地用着它,例如羊欣《采》文,王僧虔《论书》韦诞传中都云︰「诞字仲将,京兆人,善楷书。」那是「八分楷法」的简称。到北宋才以之代替了正书之名,其内容显然和古称是不一样的,名异实同和名同实异之例,大概有以上这些,这些概念不弄清楚,势必至于把各方面的其他问题也永远混淆不清,一无是处了。
行书概述
行书,据《书断》行书序论中说是刘德昇所创作,又据同书书家评传,云:「刘德昇字君嗣,颖水人。桓灵之时,以造行书擅名,虽以草创,亦丰妍美,风流婉约,独步当时。胡昭、钟繇,并师其法,世谓钟繇行押(狎)书,是也。」
行书出现的时间大约同八分楷法差不多,而其形式也和八分楷法及以后的正书非常接近,只不过流走一些(所以称为「行」)罢了。因此我以为这相当于从隶书中变出(章)草书由「正体字」中派生出别支来。桓灵朝的「正体字」除了隶书以外,其次就是「八分楷法」,所以人们又认为行书就是「八分楷法」的别支。其实它也是同其他书体一样最初的创始还是一般的群众书写者,只要把八分书写得同其他书法流走一些而去其隶体波势,就变成行书了,在汉末一般出土的简书中我们是可以随处看到的。
钟繇的行狎书,墨迹已经失传,在《淳化阁帖》中的钟书,只有《雪寒帖》还比较流行,次则另一黄伯思考定为王羲之早期仿钟书的《长风帖》倒更「行」一些。从此以来,行书普遍流行于信札以及一般文书中,晋唐以下名手不知道有多少人,存世最古的行书着名墨迹真本(刻本不算),应推王珣的《伯远帖》,其他还有如唐摹王羲之《丧乱贴》等等,无法一一列举了。
写行书确实比草(章草)书、八分要简便一些,又接近正体字,比较易认一些,所以这种字体一直到今天还为大家所乐用着,也是所用的范围最广的一种。字的主要目的到底还是为了用,美的欣赏则是附着上去的。所以不便于写的古字,终究会逐渐被淘汰了的。
2.楷书:自汉魏钟繇起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