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少数民族自给自足的岁月里,他们的母语不需要经由文字做媒介一代一代地留存了数百年,并没有因为教育或缺乏文字的关系而有所变更。如今,随着文明的进化,使其母语几乎流失殆尽。语言是文化的命脉,德国学者洪保德(K.
W. Humbold)就认为:「民族的语言就是民族的精神,而民族的精神也就是民族的语言。」(註三)
语言就是民族的最大特徵,民族文化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语言上。正如赫尔德(J.
G. Herder)所说的:「一个民族怎样思惟,就怎样说话;反之亦然,怎样说话,就怎样思惟。」(註四)结构主义大师李维史陀(C.
Levr-Strauss)更进一步的认为:「语言同时是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文化现象和实现,并维持社会生活现象的原理。」(註五)
每个民族都不可避免地会把自身的某种独特的主观意识带入自己的语言之中,使其语言形成一种特殊的「世界观」;作为「世界观」的语言符号体系又反过来影响着各民族的非语言性的行动。在这个意义上说,在语言中符号体系化的「世界观」,构成为各民族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指导性密码:一方面,使行为和习俗通过语言的运用而无意识地实现系列化和系统化,有助于民族习俗和民族文化传统的巩固和发展。由此可知,文化与语言是唇齿相依的,语言被保存下来之后,文化的面貌自然能完整的呈现,而语言的学习并不是只有单一的选择,懂得母语,并不会妨碍他去学其他语言的能力,相反的,一个人懂得愈多种语言,对其本身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学习世界上其他各国的语言,可扩展其生活环境的领域,并不会因此而被其他世界所同化。所以,少数民族必须对自己的传统文化先有认同,如此不但本身文化不
致被外来文化所淹没,更能藉着自己的能力,扭正外人不正确的观念,将优美的传统对外传播。而政府当局,更应主动积极的投注与推动少数民族的母语教学,以维护其生存与发展。
3.正确的土地政策
土地是一个民族生存及其文化得以发展所凭藉的最重要的资源。原为各部落的原住民,如今在土地资源上却已面临了最大的窘困,那不是面积大小的问题,而是背后所存在传统所属和现今分配、利用不合理的现象。由于人少力绌而居于劣势的地位,所以长久以来都是呈现着退却、萎缩的局面。更由于文明的发展,土地不断的被剥夺,被做不当的规划……,类此不顾原住民所居住的土地与其历史文化密切关系的作为,更造成雪上加霜的结果。这就是他们极力反对把他们的土地规划为「国家公园」的原因。
一般而言,政府对土地的规划往往是权威式的,很少把原住民生态理念和生态观点放入「国土计划」里面。原住民只是处在一个国土规划的〝边陲位置〞。事实上都市人去消费去观光,去榨取这些资源,却从来没把原住民当做一个主体,重新来面对原住民土地的问题和生态哲学的。譬如说国家公园是一座山,在这个山脉中的原住民文化、人文资产,本来就属山的文化的一部份。国家公园不是要维护山的文化永续发展、永续经营的吗?可是当人被抽离出时,其实国家公园的美丽就不再了!因为最重要的人文资产不见了。而且,原来那座山脉、那块土地,并不是国家公园的,而是由一群人和许多「野生族群」一起和平相处,他们自己有一套逻辑和生活方式是可以共存的,但是今天他们共同面对的敌人是「国家公园」。
甚至,在国家公园中,动物的生命可能比人还重要!因为很多人是在国家公园里面打一只飞鼠,抓一只山猪就被判刑一年,但是长期以来,当国家公园法未制定时,他们就是靠打飞鼠、山猪维生,而一条法令进来,他们所有的存在价值与原来的生活模式就要全部改变,事实上,人才是法令的主体,人才是国家公园的主体,人才是这块土地上的主体,他不应该是被抑制化、被附属化、被边陲化、被放在一个边陲的地位,他应该是这块土地上的主体。换句话说,其实今天原住民是被排除在国家公园之外。台湾的国家公园法的立法精神,是让国家公园成为一座「只有动物,没有人」的世界,是把一座山「空虚化」没有人住在山里。然而我们知道,自有土地以来就有山猪和人,人实际上也和山猪一样是生命,而人本来从过去就生存在山上,为什么要违背自然、违反历史法则,把人从这块土地上抽离出去?其实只要有一套成功的经营管理策略,人才是国家公园的「捍卫者」,人才是野生动物保护的最后堡垒,人才是真正可以来关心、来照顾、来为这块土地奋斗的最重要的机制,而不应该把人排除在外。如果有一套理想的经营管理策略,而这样的国家法令是尊重人的本位、尊重人的主体、尊重人在这块土地上所建立起来的文化和社会体系的时候,其实人就会关心这块土地、关心国家公园,愿意为这个国家公园的存在而奋斗。
更重要的是,我们前面曾提到,少数民族的社会往往因为经济和教育的因素,很多人无法在部落中生存发展。往往会到都市去谋生求发展。但是,都市只不过是他们虚构的假像而己,原住民整个生命的发展、文化的重建、文化的自信心和对自己文化的认同感,不可能在都市中实践出来。因为都市没有他们的部落,都市的生活对他们而言是一个没有发展的悲情,他们不可能在那里找到文化的自信,重建往日的传统文化。少数民族自有其独特的历史与个性,是无可取代的文化资源,其特有的经济产业、先民的土地是原住民的生命根源,这些绝非他人所能主导与开发,原住民本身才是部落重建的主体,「部落格」是不容任何外力、任何手段所能侵犯、揶揄、破坏的,因此,唯有还给原住民自主与自律的空间,才能延续他们的文化。所以,少数民族的文化復兴与重振,其重心必然是指向部落、指向集体文化的重建和创造,而不可能是在都市与个人之中(註六)。而失去的土地是再也无法重回他们的怀抱了!文化的復兴与重建,也就永远的成为他们的梦幻泡影!
即使是他们仍拥有一些保留地,但是这些所谓的保留地的真相如何呢?这些保留地大致是以往原住民从事农陆稻、粟、薯、芋等作物的范围,而且其中有相当大的部分已经被划入国有林地内,使其可用面积大幅缩减;在范围内,原住民赖以取得淀粉质的食品,以及动物蛋白质的来源则是要超越农作的地域而进入各别的猎区或渔区进行渔猎以得。如果罔顾这些事实而从事土地的分配,其结果是只有加速他们遁入「历史」的命运罢了。
4.发挥教育的功能
在弱势族群的危机里,在文明与自然的拉拒下,在交通不便的山林中,少数民族的生存与文明的存续,面临着巨大的考验,而且是难关重重,惟有靠教育来挽回一切的不幸。为使城乡教育平衡发展,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文化发展,应宽列预算并由中央负担,让他们的教育得以健全发展,并确定其教育方针,提倡教育机会均等,尊重民族文化的差异等,以促进族群的和谐。
就实施过程而言,如何培养在地优良的师资、充实教学设备、教材的蒐集与编制,以推行乡土教育与母语教学等。而,对少数民族的教育,除了传授新知,如资讯教育与做人处世之道外,更要让他们民族文化的特色,能持续的保留传承与发展,这样或许才是少数民族的一线生机。
另一个重要的思路,是如何培育当地的人才,担负着抢救他们自己快速流失的民族文化,而不能由外人来做,若由非原住民的人来做,一开始就接触的是主体族群的文化,强势的文化只会使原住民本身更显得弱势,而形成极端的孤立保护主义。这对民族文化保存来说是一大危机,把他孤立起来,去保护他们,他的文化就传承了吗?他们保留下来的文化算什么?顶多只不过是供人观赏或凭弔的对象,而了无生机。所以一位台湾排湾族的雕刻家撒古流,在一次「少数民族文化会议」上,曾说过一段耐人寻味的话:「如果将少数民族比喻成芒果树,当文化研究者热烈地讨论着这些果实该如何进入博物馆、如何被展示时,我们反而更愿意让它留在树上给猴子吃,或让它落地腐烂给蚯蚓分食。(註七)
二、少数民族当持的态度与作法
就民族文化长远的发展来看,各族群文化所呈现的价值,不应只限于其归属者的多寡而已,而在于其特质的有无,以及它是否能随着时空的变迁而转化,进而为足资借鑑应用的活络机体。少数民族所面临的文化冲击是空前的,其利弊的影响难免都有,甚且弊可能更多;既不能规避,就应以开阔的心胸面对,方足以使人凝聚力量,掌握时机转化文化的素质,也许可以再现一番契机。
唯文化传承光靠教育是不够的,必须要具有原住民身分的人自愿的、主动的担负起这项工作的使命。因为,倘由非原住民的人来做,强势的族群文化只会使原住民本身更显得弱势。要根本解决少数民族的问题,最重要的还是要靠自己本身的自觉。先由少数民族的菁英开始,担负起文化传承的工作与使命。这些菁英在强势的族群社会中可能享有相当的地位并从事非常良好的职业,这些人本身即具有正面的功能──成功的范例。这些人即能担当原住民文化传承的工作与使命。藉由这些成功的范例,介绍其在主流社会中奋斗的过程,以为其他族人学习的对象。倘如其在行有余力之际,尽力为他们的族人做事,将发挥更大的影响力。但单凭个人或少数菁英分子仍无法得以将文化保存繁衍下去,文化传承的工作应由相当数目的(至少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以上)具有原住民身分的人能体认文化传承工作是重要的共识,回到自己的地区去从事文化传承的工作。进而唤醒社区民众对乡土的自觉,化被动为主动,愿意贡献自己的专长与能力,为延续社区文化命脉共同努力。才能产生决定性的力量和效果。
少数民族要站在祖先留下的土地上,面对外界比往日更多更大的冲击,确实要比先人们付出更多的努力,方能一面拥有堂堂正正族裔的血统,一面又有足够的胸襟气度及能力以面对日新而广阔的世界。也惟有能自觉而勇敢挺起属于少数民族的身躯,又能吸纳周遭不断传入的不同文化质素,是少数民族每一成员势必要面对的挑战;也唯有能通过如此的挑战,才能找回属于自己的春天。
伍、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