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里坊制度的变化与瓦解
里坊制度随着强盛的唐朝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很快就表现出它的弊病,最明显的就是里坊制度与城市的功能相背离,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和人际交流。因此,严格的里坊制度持续到盛唐时,被迫逐渐发生了改变105。
唐高宗时期长安城的两市日益繁荣,容纳不下的店铺开始向两市附近的坊和春明门至金光门的街道两旁蔓延,以至于东市西北的崇仁坊,西市东北延寿坊,热闹繁华超过了东、西市。皇室宫廷搬到大明宫后,大明宫前面的诸坊也有了工商活动。玄宗时有诏限制“广造店铺,出赁与人”106,但没能阻止为便利和利益而日益增加的沿街店铺的出现,坊内逐渐出现了“昼夜喧唿,灯火不绝”的夜市107。沿街开店、坊内商贸、夜间交易,完全违背了城市设计的初衷,挑战着城市里坊格局的合理性。840年唐政府宣称“京夜市宜令禁断”108,然而这种商量的口吻并未产生效果,以至于唐武宗会昌时,连政府官员对夜间娱乐也不加干涉,默许它的存在109。
长安城聚集着大量致仕、赶考、经商的人,产生了以多种多样谋生方式的新型市民,这些人对文化享乐和物质奢华的要求,使封建帝国的“禁游食,抑工商”的传统发生了动摇。《新唐书·食货志》载“宫中取物于市,以中官为宫市使。……户部侍郎苏弁言‘京师游手数千万家,无生业者仰宫市以活,奈何罢?’”110。长安东西两市对称的理想化设计,也日益暴露出极大的不便。统治者与百姓的隔绝,王公贵族与市民百姓分开,等级分派和职业分佈居住,对城市过大,人口分佈密度不同的城市来说,那些居住在距离市场路途遥远的里坊的人们,在中午开市,日落前闭市111的时间限制中,往来自然十分困难。市与坊的变化是同步的,夜禁本不实用于坊内,故有“六街鼓绝尘埃息,四座筵开语笑同”的景象。《太平广记》记李俊举进士在京师,将出坊访友人包佶,“初五更,俊将候佶,里门未开,立马门侧……俄而里门开,众竟出”112。说明李俊在坊内可以自由活动。坊内的相对自由,有的逐渐形成特色,如长安长兴坊的毕罗店,辅兴坊的胡麻饼等,都是表明坊内的繁华,也是市场满足不了的需求在里坊内的必然补充。
工商业实力的上昇,冲击着城市的里坊结构。居住在坊墻之内的人们,开始寻求突破这种封闭。原本沿街开门是少数人极高的特权,虽然天宝以后放宽了规定,也明令三品以上纔可以113。“唐至德二载正月十二日敕,自今后,犯夜人其有品命者,奏听进止,自余一切,凖式科决”114。坊墻给政治活动也带来不便,当然不是统治者愿意看到的矛盾,长安城巨大,五更三点坊门开啓,居住较远的品官上朝显然来不及,唐肃宗下令品官不在夜禁之例,是制度上又有松动。
到八世纪晚期,“坊市街曲,侵街打墻,接檐造舍”115更为频繁。九世纪情况愈加严重,《唐会要·街巷》条载:“右巡使奏,义成军节度使韦让,前任宫苑使日,故违勒文,于怀贞坊西南角亭子西,侵街造房九间,勒旨,韦让侵街造舍,颇越旧章,宜令折毁。”但作为维持治安的左右街使,还有无奈的表奏:“向街开门,各逐便宜,无所拘限,因循既久,约勒甚难。或鼓未动即先开,或夜已深犹未闭,致使街司巡检,人力难周,亦令奸盗之徒,易为逃匿。”116对一些公然藐视规定的人显得毫无办法,以鼓声为凖早晚的关闭里坊已被破坏。里坊制度以大道笔直,坊墻围立的蔚为壮观,构成了中国中古城市特有的的宏伟面貌,随着墻壁被打开,虽未改变城内佈局的基本框架,而作为体现统治者意志的城市里坊制度却名存实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