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坊制度——中国古代城市建设

唐代里坊的内部结构更加完善,坊内的十字街道分称为东街、南街、西街、北街,由此划分出的四个区域内,再设小十字街,形成了十六个区块,也分别有专称71。对长安城北安化门(光化门)和景耀门之间的安定坊的部分发掘,发现了小十字街,路面宽6米,有多条轨距为1.23米的车辙迹,东西道路两边有版筑土墻,厚约1.5米,将南北街切断,但墻底路基仍与南北相连,说明隋和唐初已形成十字街。由小十字街向南钻探,发现了大十字街的东西街道,实测街宽为20米72。长安城中部偏东的永宁坊、西城的怀德坊也发现过小十字街,进一步证明大、小十字街是里坊的基本格局。东都洛阳长夏门西第一坊归德坊、建春门南第三坊永通坊也发现十字街残迹,据定鼎门东第一坊(明教坊)的勘探,得知十字街宽约14米。

双重十字街区划法分割成的十六个区块,面积约255×255米,作为基本居住面积显然太大,其实其间还有“巷”、“曲”相隔,最后的空间纔是一般人的居住区,故《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有“(永昌坊)入北门西回第一曲”73的说法,表明了更小的街道称为曲。再证以唐孙棨《北里志》,有“北曲”、“中曲”、“南曲”74。双重十字街加“巷”、“曲”相隔,构成了长安里坊的细部格局。

坊间的道路也被发现,平康坊和宣阳坊之间的东西向街道宽29米左右,路两边有土挡,其外是约两米宽的排水沟,沟外是坊墻。坊墻残留宽3.5米。道路的构筑是先挖去浮土,对路面进行密实加工,其上铺施石子瓦砾,其上为路土。道路上发现密集的车辙,宽为1.35—1.40米之间75。

里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控制管理,到隋唐时更为强化。隋以前的国都“并有人家在宫阙之间,隋文帝以为不便于民,于是皇城之内,惟列府寺,不使杂居,公私有便,风俗齐肃,实隋文新意也”76。长安城进入皇城、宫城要有“门籍”,与坊严格隔开。武则天擅政之初,坚决放弃原来的太极宫,把正衙转移到长安城东北郊的禁苑大明宫内。正如宿白先生所指出的,除高宗病风痹,嫌太极宫潮湿外,主要的是因为太极宫地势低,不利防变,而大明宫高据岗阜,所以《太平御览》卷一七三引《西京记》说:“司农少卿梁孝仁充使制造,北据高冈,南望爽垲,视终南如指掌,坊市俯而可窥。”77显然,大明宫既适于警卫宫廷内部,又可以掌握京城全局78。然而,宋人赞扬长安城时说:“隋氏设都,虽不能尽循先王之法,然畦分棋佈,闾巷皆中绳墨,坊有墉,墉有门,逋亡奸伪无所容足。而朝庭宫寺、门居市区不復相参,亦一代之精制也。”79所谓“新意”、“一代之精制”,恐怕更主要是指里坊制度的登峰造极。

唐代里坊统一以鼓声为凖,由坊正负责坊门的啓闭。“先是,京师晨暮传唿以警众,后置鼓代之”80。早上五更二点自宫内“晓鼓”声起,诸街鼓顺序敲动,坊门开啓,鼓要敲到天亮为止,每晚鼓声敲响关闭,不许出入81。夜晚实行全城街道严格消禁,如果有“犯夜者,笞二十”82,即便是官员也不例外,“中使郭里旻酒醉犯夜,杖杀之”83。《任氏传》中记录郑六早晨从任氏宅出来要回家,“及里门,门扃未发”,祇好“坐以候鼓”84。《李娃传》中记载郑生与李娃同住平康坊,郑生财尽,李娃将他骗至宣阳坊李姨处,退房搬走,郑生回到平康坊见房锁人去,急忙欲返宣阳坊,但天色已晚,坊门将闭,不得不住店暂息一宿85。祇有婚、丧、病等纔能例外,但必须获得批凖,婚事依风俗要早出晚归,可事先按规定持有县牒,而丧病为紧急情况,祇需本坊牒文86。

居民被固定在坊内封闭的空间里,坊墻不得破坏。《唐会要》卷八六《街巷》条:“诸坊市街曲,有侵街打墻,接檐造舍等,先处分,一切不许,并令拆毁,……如有犯者,科为勅罪,兼须重罚。”87在坊门啓闭定时的长安,晚鼓鸣后大街即空空荡荡,出现“六街鼓绝尘埃息”的景象88。

里坊制度——中国古代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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