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妻子继、兄死娶嫂”这种婚嫁制度叫做“收继婚制”。简单来说就是,父亲死后,儿子要迎娶自己的继母(源于父系社会初期,父妾作为继承遗产的一部分);兄长死了,弟弟要迎娶自己的嫂子(源于古代群婚时期兄弟共妻的现象)。
从本质上说,“父妻子继、兄死娶嫂”两种“收继婚”都起源于氏族族外婚时期。当时人们认为嫁到本氏族的女子不仅属于夫家且属于夫家所在的氏族。若夫死后,其妻嫁往别处就会随之失去财力和劳动力,收继婚则可将其约束于本氏族内,所以收继婚是一种财产继承的转移和变异形式。
蒙古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赫哲族、藏族、满族等中国北方和中亚的游牧民族中,收继婚是常见习俗。哈萨克人公开说马死后皮归主人,兄死后妻子归弟。还有十世纪的乌古斯人,即土库曼人,乌孙人也有此习惯。扶余人与高句丽族也有妻其寡嫂的习惯(曾经是高句丽早期最好的婚姻型态)。
在汉族地区收继婚早在先秦时期便遭到人们指责,儒家兴起之后,社会舆论认为这是乱伦的一种,之后各朝均有法律规定废止。
现今人们对收继婚的了解,一般来自于“昭君出塞”。
强盛一时的匈奴,在汉朝的持续打击下,已经四分五裂。分裂的匈奴各部之间互相攻打,南匈奴呼韩邪单于战败归附了汉朝。公元前33年,呼韩邪入朝,请求和亲,“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嫱字昭君赐单于“(班固《汉书》)。
王昭君到了塞外,呼韩邪单于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婚礼。呼韩邪娶到了如此美丽聪慧的的王昭君,对王昭君的爱溢于言表,立刻封昭君为“宁胡阏氏”,同时上书汉帝,表示愿意永远为大汉守卫北方边境。
王昭君在婚后一年多,就为呼韩邪单于生了一个儿子,伊屠智牙师。昭君有了爱自己的丈夫,还生了一个儿子,幸福生活刚刚开始,但不幸的是,呼韩邪单于在他们婚后的第三年(公元前31年)因病去世。
丧夫的王昭君孤苦伶仃,心系故土,上书汉帝,请求返回汉朝。但是,汉成帝不许,要求昭君“从胡俗”。王昭君不得已,只得“从胡俗”遵循匈奴风俗,又嫁给了呼韩邪单于的儿子复株絫若鞮单于。
昭君和复株累若鞮单于一共生活了11年,共生有两女,长女须卜居次,后被召入汉朝侍奉王太后(王莽的姑姑);次女当于居次。
公元前20年,复株絫若鞮单于去世,王昭君继续“从胡俗”,再嫁搜谐若鞮单于(呼韩邪单于的另外一个儿子)。五年后,公元前15年,王昭君病逝,葬于青冢,现在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城南。
在汉朝人眼里,匈奴“父妻子继、兄死娶嫂”就是乱伦,是一种十分丢脸的行为,但在匈奴人看来,这却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因为在他们眼里,只要是女人特别是有生育能力的女人都是一个部落的宝贵财富,“肥水”是不能流外人田的。
匈奴将女人视为财富,匈奴作为游牧民族,没有稳固的生存区域,在辽阔的草原上,地广人稀,食物难觅,平均寿命低,医疗条件恶劣,生存是大问题。加上由于部落间战争十分频繁,男人早亡现象十分常见。为了繁衍子嗣,女人就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在匈奴部落里便有了女子被自己的儿子(非亲生)或者兄弟接收的这种习俗。
如果妻嫂改嫁会让家庭财产被分割,比如说子女、牛羊等等,这就相当于部落财产落入他人之手。此外改嫁后,其子女的生活必定受到影响,若是留在原部落,那就是孤儿,若是到了其他部落,难免遭到不公平待遇。
因此这样做不但能省去了娶媳妇需要的一大笔开销,对家族的影响微乎其微,毕竟也就是换个男人的事情之外,还可以为家族继续延续血脉,这才是关键。
匈奴人之所以认为这种习俗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关键还是在于他们当时所处的文明水平太低,日子过得太苦,如果连温饱如何解决都成问题,怎么可能还会在意这些礼仪呢,毕竟人们身处饥寒交迫的状态,是很少会顾虑脸面的。因此很多部落往往要集一家族力量去娶一个女人回来繁衍后代。而这被娶回来的女子的命运也被注定了,只能不间断地为整个家族生儿育女。
在汉人看来娶庶母或嫂子是有悖人伦,被人唾骂的事情,但是匈奴人仿佛就像“不知者无罪”一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或许还可能认为家人在一起也方便照顾。不然留下母亲和嫂子也会非常孤单,这样的收继婚制不但解决了年轻人的婚姻问题,还能让她们不活活守寡,或许匈奴人还心安理得的认为是她们的一种“好归宿”。
当然这种习俗给妇女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特别是王昭君这种文明世界的女子。王昭君一生最美好的时光都在匈奴,或许很多个夜晚她都在暗自流泪,无法回归中原,她内心肯定接受不了这种收继婚姻制度,但是没有办法,为了大汉和匈奴友好使命、为了自己的生存,她只能委曲求全。
不能以今天的眼光评判这种婚嫁习俗到底好与不好,只能说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对匈奴人来说,收继婚制这样的习俗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家族的活力及财产不被外人所得。
在犹太教和印度教中,也有收继婚传统,但今天也都已逐渐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