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国的社会经济

渤海国的成员来源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从事不同类型生产的部落或民族,因而渤海区内经济发展水平,一开始就存在不平衡。这一状况,在渤海国存在的200多年里,未得到根本改变。

渤海国大体说来,以其上京所在的今牡丹江中游地区为界,在它以西、以南地区为夫余、高丽和沃沮故地及靺鞨族的南部,已是以农业为主的地区,经济、文化发达;以东和东北部地区,是被兼并的黑水靺鞨、虞娄、越喜、拂涅、铁利等部所在,尚处在渔猎经济发展阶段。存在这一差异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地形、气候、资源等自然条件不一致所造成的。

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反映在生产领域是社会生产的多样化,《新唐书·渤海传》记载:“俗所贵者,曰太白山之菟,南海之昆布,栅城之豉,扶余之鹿,鄚颉之豕,率宾之马,显州之布,沃州之绵,龙州之紬,位城之铁,卢城之稻,湄沱湖之鲫。果有九(丸)都之李,乐游之梨。”可见,渤海区域内社会生产门类十分齐全,除了渔猎业外,当时中原地区具有的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渤海国全部具备。

我们通过对各门类生产的简略介绍,来介绍渤海国社会生产发展的大致状况。

渤海国的农业:农业生产,已普遍采用铁制工具。他们使用的铁镰、铁铧、铁锸和铁铲等,在今吉林省敦化县、黑龙江省宁安县及绥芬河流域等地的渤海遗址中皆有发现。上京龙泉府遗址出土的铁铧为生铁铸造,长36厘米、重近4.5公斤,说明渤海人翻土已由靺鞨时代“田耦以耕”,发展为由畜力牵引。农作物品种也增多了,不仅有粟、麦、穄和葵菜,而且有了水稻、豆类、荞麦、大麻、苘麻和大蒜等,同时也有李、梨等水果。值得指出的是著名的“卢城之稻”,它表明渤海人在1000多年以前,已成功地把水稻栽培引种到北纬43度附近及其以北地区。仅此,足见其农业生产比靺鞨时代有了长足发展。

渤海国的卢城水稻

石门古称卢城,卢城就是渤海中京显德府的卢州(今吉林省安土县石门镇一带),卢城有着悠久的水稻种植生产历史。《新唐书,渤海传》中记载:“俗所贵者,曰大白之菟,……栅城之鼓,抚余之鹿,……卢城之稻”。卢城稻米在唐渤海时期就享誉全国,其米重如沙、亮如玉、汤如乳、溢浓香,誉为稻米中的极品,古渤海国曾多次沿朝贡道向唐朝纳贡,供皇室享用。

渤海国的畜牧业:渤海人普遍养猪,也饲养马、牛等大牲畜。猪以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一带(鄚颉),马以今绥芬河流域(率宾)的最为名贵。马是与中原地区贸易的重要商品,当时李正己所统今山东半岛,“货市渤海名马,岁岁不绝”。

渤海国的手工业:有纺织、铜铁冶炼、金银品制作、陶瓷和造船等行业。纺织品有布、绵、紬,原料是麻和蚕丝,产地主要在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县附近地区(显州)、朝鲜咸镜南道(沃州)和牡丹江中游(龙州)。据辽灭渤海后东丹每年要向辽贡粗布15万匹这一事实,知渤海地区的纺织业是相当发达的。铜的冶炼和制作也有一定规模。炼出的铜除用于制作生活用的各种器皿和装饰品外,还把大批熟铜运到今山东半岛(淄青)出卖。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以南的哈尔巴岭一带和东宁县大城子地区,是铜冶的主要地。铁的产地主要在中京显德府,显州位城县的铁最著名。已经发现的渤海时代的铁制品已近50种。渤海人也能制作金银制品。和龙县北大地、宁安县上京、敦化县六顶山等处渤海遗址,出土的金银制品有金带、金饰件、金钏、金耳珰以及大量鎏金器物和银钗等。814年(唐元和九年),他们曾向唐献金、银佛像各一。陶瓷制品近十几年在渤海遗址中出土很多。陶器有碗、钵、罐、碟、盘、瓶、缸、杯等,并发现了许多釉陶和质地优良的三彩陶。瓷器残片。在宁安、敦化及今俄国乌苏里斯克(双城子)等地的渤海遗址中,皆有发现。另外,60年代初在渤海上京故城南的今杏山乡,发现了大片渤海砖瓦窑群废墟,1980年探明有20余座。

渤海国的渔猎和采集:渔猎和采集在渤海社会内仍占有一定地位。从事渔猎的,主要是越喜、铁利、拂 涅、虞娄等部的居民。见于史载的贵重渔猎品有貂、虎、豹、熊、罴、鹿、鹰、鲸鲵鱼、鲻鱼、乾文鱼等。采集品种类也很多,贵重的有人参、白附子和松子等,这些多是用于纳贡和交换的。

渤海国的居民以辛勤劳动,发展和创造了繁荣的经济与光辉灿烂的文化,对古代东北地区的开拓和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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