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古剧是在蒙古族民歌、说唱和民间舞蹈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形成的,早期主要流布于内蒙古东部地区,新中国成立后经广泛传播现已遍布全自治区。内蒙古蒙古剧的产生经历了漫长的孕育、嬗变过程。明清以来,演出于喇嘛寺庙的宗教仪式舞蹈“跳查玛”和仪式剧《米拉·查玛》,以及流行于民间的酬神表演“浩德格沁”,都包含有戏剧表演的因素,加之受从内地流入的汉族戏剧影响,进一步推动了蒙古剧的发展。
1932年,在哲里木盟奈曼旗达沁庙的庙会上,当地蒙古族学生将科尔沁的叙事民歌《金珠尔》改编成载歌载舞、唱白相间的戏剧搬上舞台演出。与此同时,在察哈尔盟的蒙古族学校里,也以相同样式改编演出了歌舞小戏《黄花鹿》。这是最早出现的蒙古剧,由此开创了蒙古剧创作和演出的先河。新中国成立后,内蒙古歌舞团、内蒙古民族歌剧团、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以及各盟的歌舞剧团、乌兰牧骑演出队,又先后编演了许多优秀剧目。
如根据蒙古族民间叙事民歌改编的《安代传奇》、《嘎达梅林》、《达那巴拉》、《诺丽格尔玛》、《满都海斯琴》等;根据近现代革命斗争或现实生活创作的《血案》、《慰问袋》、《黎明前》、《蒙根阿依嘎》(银碗)等;将蒙古剧艺术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内蒙古蒙古剧代表剧目《满都海斯琴》,写15世纪中叶,成吉思汗后裔满都古鲁可汗及其弟巴音孟和济农相继病殁,黄金家族只剩下巴音孟和之子巴图孟和。蒙古各部四分五裂、战乱不止,奸相伊斯曼欲乘危篡权。
满都古鲁可汗遗孀满都海斯琴,以民族统一的大局为重,舍弃个人的爱情和幸福,循旧俗下嫁给年仅七岁的巴图孟和,以使其继承汗位。满都海斯琴扶佐幼主,亲自率兵征战二十余载,消灭叛逆、平定战乱,为统一蒙古各部建立了不朽功勋。内蒙古蒙古剧的表演,具有载歌载舞的特点。其身段动作多源自蒙古族民间舞蹈及查玛、萨满等宗教舞蹈。演出不分角色行当,按剧中人物的身份和性格设计身段动作,没有固定的程式。蒙古剧的唱腔,有长调与短调两类,其唱腔音乐结构,又可分为单曲体和联曲体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