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蒙古人占有“初夜权”之说来源于此书,曾有同名书为可靠史料
话说,康熙五十二年(1713)四月,康熙帝突然心血来潮,向位居六部之首的吏部尚书张鹏翮询问:“流贼张献忠入蜀,杀戮甚惨,蜀人曾有记其事之书籍否?”
张鹏翮本身就是蜀人,他的原籍是在四川潼川州遂宁县黑柏沟(今四川省蓬溪县),听了皇帝发问,赶紧“喳”的一声跪下,两手甩袖,响亮地答:“无有记其事之书籍。”
康熙帝阴恻恻一笑,说:“尔父今年八十有七,以张献忠入蜀时计,彼时其约已十七八岁,必有确然见闻之处,尔问明缮折进呈。”
康熙帝说得不错,张鹏翮的父亲张烺出生于天启七年(1627年),身逢乱世,见证了明清交替之变,并且又熟习文墨,正适合叙述张献忠屠蜀之事。
张鹏翮没办法,回家向老父亲秉述了皇帝的旨意。
张烺义不容辞,挥毫泼墨,用了两年时间写成《烬余录》一书,由儿子张鹏翮缮疏上闻,尽述自己在明清之际八十余年见闻,其中对张献忠据蜀记载极详,实为最可信、最珍贵的亲闻、亲见、亲历的“三亲”史料,对研究明史、清史、中国战争史、中国人口史均极有价值。
时间将近过了两百年,即清朝末年,社会上突然又冒出了一部书名同为《烬余录》的奇书,著作者却不是张烺,而是徐大焯;书中内容记的不是明末清初事,而是北、南两宋之事。
之前,谁也没听说过“徐大焯”这个名字。
但在这本同样名为《烬余录》的书中,人们可以看到,这个“徐大焯”是个“南宋苏州城北遗民”。
徐大焯版《烬余录》共分两卷,甲编所记内容自称大半出自其先世笔记,多奇谈怪论;乙编则尽记吴中之事,但却与《吴郡志》、《中吴纪闻》里面的记载对不上号,让人生疑。
略举几例。
数百年来,人们对宋初“烛影斧声”奇案说法不一,云锁雾罩,不得要领。
徐大焯版《烬余录》却写得言之凿凿,而且香艳生动:宋太祖赵匡胤病重,其弟赵光义前来探病,垂涎于在病榻前侍候病人的妃子花蕊夫人,一时冲动,欲行不轨,结果惊醒了沉睡中的皇帝哥哥,赵光义不得已,痛下杀手……
读过演义小说《说唐》的人,一望而知这故事是抄自杨广在隋文帝病榻前逼奸宣华夫人的桥段,手法实在低劣。
还有,徐大焯版《烬余录》模有样地叙述了一通北宋杨家将的事迹,但其中“延昭子宗保,官同州观察,世称杨家将”一句,一下子就暴露了其作伪的老底。
查宋人《隆平集》及《宋史.杨业传》可知,杨延昭的儿子名叫杨文广,杨宗保和穆桂英大破天门阵等事迹,最早见于明代嘉靖年间熊大木所著英雄传奇小说《北宋志传》,杨宗保和穆桂英均属明朝人的虚构。
那么,这个自称南宋苏州的“城北遗民”徐大焯,身份可疑。
近代众多学者经过考证,一致认为这个徐大焯版《烬余录》其实是一本伪书,当是清末革命党为宣扬大汉族主义所作伪物。
但徐大焯版《烬余录》现世之初,很多人都以为它和张烺版《烬余录》一样,是最可信、最珍贵的亲闻、亲见、亲历的“三亲”史料,是对研究宋史、元史、中国战争史、中国人口史都极有价值的珍贵史料,对其中所说事件深信不疑。
比如,其中写的蒙古兵杀戮苏州无辜百姓的描述,称:“北兵之祸,杀戮无人理,甚至缚稚童于高竿,射中其窍者赌羊酒。乱后捡骨十余万,葬于桃坞西北周书桥,题名曰万忠。”
读了这条,大家都会异口同声齐骂蒙古鞑子伤天害理,没有人性。
又比如,徐大焯版《烬余录》中又说:“鼎革后,编二十家为甲,以北人为甲主,衣服饮食惟所欲,童男少女惟所命,自尽者又不知凡几。……鼎革后,城乡遍设甲主,奴人妻女,有志者皆自裁。”
按照这一条文的说法,说的是由宋入元后,城乡都实施保甲制,每二十户为一甲,由蒙古人担任甲主。这个甲主在自己管辖的甲户中作威作福、奴人妻女,为所欲为。
这则“记载”已经够人们义愤填膺的了,偏偏,人们在口耳转述时,又添油加醋上许多猛料,最后被加工为这样的说法:蒙古人在数量上远少于汉人,为了能在数量上迅速提高,他们出台了一个恶毒的政策,即实施保甲制,每二十户为一甲,由蒙古人担任甲主,这个甲主占有所管甲户汉族新娘的初夜权——汉族姑娘在新婚之内的三天时间内,新郎不许碰她,而必须送她伺候甲主三天,才允许迎归家里。蒙古人以为,这么一来,这个汉族姑娘生下的孩子就带有了蒙古人的血统,长此以往,蒙古人的数量就可以接近汉族人了。但汉族人为了粉碎蒙古人这一梦想,但凡新娘生下的第一胎孩子,都统统摔死……
这,真是一项骇人听闻的恶性政策!
清朝末年的无数汉人听了这一恶性政策,无不羞愤交加。
有些血性男儿,甚至因为这个,血管差点要气爆,恨不得马上拎起刀子去替祖先报仇。
但是,这样的“记录”、这样的传闻,谬误极多,根本就经不起推敲。
比如第一条提到的“乱后捡骨十余万”,根本就是虚妄之词。
当初,元世祖忽必烈南征南宋,曾下诏令:“辜之民,初无预焉,将士勿得妄加杀掠。”并且叮嘱南征军统帅伯颜说:“古之善取江南者,惟曹彬一人。汝能不杀,是吾曹彬也。”
所以,元军在江南杀戮并不重,各地大多望风归降。
而且,查《元史•伯颜传》可知,苏州“都统王邦杰,通判王矩之率众出降”,根本就没发生有徐大焯版《烬余录》中写的笼城战。
至于第二条,史学家李则芬曾指出说:“考里甲组织是明代制度(始于洪武十四年),元代根本无此制。元代行的是乡社组织,其法以五十户为一社,以当地晓农事者一人为之长。社置常平义仓一,以社长主之。”
至于那个“一户蒙古人管理二十户汉人”的说法,另一史学家韩儒林举了个例:元代盛时的集庆路,也就是明朝的南京,共有22万5千4百户,其中蒙古户仅14户;镇江路有10万零65户,其中蒙古人仅29户。按照这些数字,根本就不可能是“一户蒙古人管理二十户汉人”,而应该是“每户蒙古人管理7600户汉人”,那么,数目巨大的“初夜权”,蒙古人是享用不过来的。
台湾著名蒙元史专家萧启庆先生更着眼于从全国人口进行统计,认为元代人口约为一亿两千万,而入居中原之蒙古族人至多是三十余万,以一亿两千万总人口中有一亿为汉人计,则汉蒙人口比例为3333333:1,以此悬殊之人口比例,“一户蒙古人管理二十户汉人”,实在是无法想象。
一句话,“一户蒙古人管理二十户汉人”的“保甲制”根本就不可能实施,“初夜权”的故事只能是天方奇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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