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年,蒙古汗国以“高丽杀死使者”为由,先后向高丽发动了9次战争。尽管高丽军民顽强抵抗,政权也一直未被摧毁,但民生经济遭到了不可逆转的打击。
蒙古征讨高丽
蒙哥汗时期,总理中原军国庶事的忽必烈,逐步调整了对高丽的高压政策,两国关系日趋缓和。
高丽高宗王㬚(1192—1259)去世后,忽必烈第一时间就送回了在蒙古做人质的世子王禃(1219—1274),命其继任为高丽国王(即元宗)。
元宗返回高丽后不久,在开平府(内蒙古正蓝旗)即位的忽必烈,进一步对高丽采取怀柔政策。双方逐步朝着过去高丽臣事中原王朝的轨道发展,从法理上结束了战争状态。
忽必烈建立的元朝和高丽双方很快便达成议和并结为“甥舅之国”,即高丽认元朝为舅舅,元朝在保证高丽“国体”完好的基础上,从高丽撤兵。
1264年,忽必烈更改年号为“至元”,并向高丽颁布了谕旨,王禃亲自入朝“以示庆贺”。次年,又遣使入贡。此后,“高丽王遣使入贡,自是终世三十一年,其国入贡者凡三十有六”。
1269年,高丽发生了由权臣林衍(?—1270)策划的政变,世祖“诏西京内属,改东宁府,画慈悲岭为界,以忙哥都为安抚使佩虎符,率兵戍其西境”。一言概之,两国以慈悲岭(位于朝鲜黄海北道黄州市)为界,以西京(平壤)为中心的西部地区内属元朝。王禃曾请求忽必烈归还这些土地,但惨遭拒绝,直到二十年后才归还高丽。
元朝还在高丽境内设置驻军,修建了直通大都的驿站,并“立征东行中书省,以高丽王与阿塔海共事”,即任命王禃和阿塔海(1234—1289,功臣塔海之孙)分别担任征东行中书省的左右丞相,随时接受中央王朝的监督与领导。
为了保持政治上的相对独立,高丽元宗王禃于至元七年(1270年)二月向忽必烈请婚。但忽必烈说这得观高丽后效,并称自己的亲女儿都已嫁人,不愿将亲女儿嫁给高丽王室。后来由于高丽王室效忠元朝,剿灭反蒙的高丽武臣政权与三别抄,同时又协助元军东征日本,于是忽必烈不仅同意与高丽联姻,还下嫁了亲女儿。在元日战争前夕的至元十一年(1274年)五月十一日(《元史》记载为五月二十一日),忽必烈正式将忽都鲁揭里迷失嫁给在元大都当质子的高丽世子王谌(后改名王昛)。
此后,元朝公主嫁给高丽国王,成为了高丽例制。元朝皇帝是高丽国王的岳父,公主是元朝在高丽的代理人,在高丽拥有高于国王的权力,高丽国王与公主所生之子会被立为世子(即太子),日后再成为国王。
数据显示,在元朝统治期间,先后有8位蒙古公主下嫁高丽(1位帝女,5位宗王之女,2位出身不详),高丽共有7代国王,有4人是元朝驸马,3人为元朝公主所生。这种“亲上加亲”的姻亲关系,无疑有利于元朝对高丽的控制。
既然元朝下嫁了公主,“大外甥”高丽当然该有所反馈。“既与我一为一家,自宜与之通婚,不然岂为一家之义哉?……我太祖皇帝征十三国,其王争献美女、良马、珍宝、尔所闻也。”高丽国王心领神会,立马“上供”贡女。
随着时间的推移,元朝后宫的高丽女子,大有“人多权重”之势。譬如元顺帝时期,高丽女奇氏不仅被册封为皇后,还把持朝政,拥有着巨大的政治权力。“外国女子把持中国朝政”,这在中国的封建王朝史上,是独一无二的。
韩剧《奇皇后》剧照,元朝末代皇帝元顺帝的第三位皇后:奇皇后
在成为元朝藩属之后,高丽的行政设置也由元朝全面掌控。元朝根据行省建制,下调了高丽的各级官职地位,在中央废除三师、三公,成立佥议府取代了原中书、门下省和尚书省,最高官员为佥议中赞。原“六部”中的礼部和吏部被合并为典礼司,户部改为版图司,刑部改为典法司,兵部改为军簿司,司的最高长官为判书,然后是总郎。
一言概之,高丽王拥有双重身份——他既是高丽国的国王,也是元朝的地方官。换言之,高丽是一个“半独立”的国家,是元朝的“驸马国”。
元朝和高丽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但就朝鲜民族的发展而言,高丽国用“一边倒”式的妥协,至少换来了“国体”和权力机构的保全,保证了近百年的和平和稳定,换来了后续发展的时间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