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历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疆)地处中国西北边陲,亚欧大陆腹地,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面积六分之一,陆地边境线5600公里,周边与八个国家接壤,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据2000年统计,新疆人口为1925万人,其中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为1096.96万人。新疆现有
47个民族成分,主要居住有维吾尔、汉、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满、达斡尔、塔塔尔、俄罗斯等民族,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和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从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24年)开始成为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多年来,新疆各民族人民团结协作,努力开拓,共同书写了开发、建设、保卫边疆的辉煌篇章,新疆的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新疆自古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
在古代历史上,曾有许多部落、民族在新疆聚居。新疆居民的族属,从汉代(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开始才有明确的记载,当时主要有:塞、月氏(音:肉支)、乌孙、羌、匈奴和汉人。
塞人,原游牧于东起伊犁河、楚河流域,西抵锡尔河地区。因被月氏排挤而西迁,一部分退至锡尔河北岸,另一些南下帕米尔,散居各地。月氏人,战国
(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时期活动于河西走廊到塔里木盆地的广大地区,秦(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汉之际最为强盛。公元前176年前后,受匈奴的攻击,被迫向伊犁河流域迁徙,驱走那里的塞人而居其地。乌孙,最初活动于河西走廊。秦末汉初,受月氏人的攻击而依附于匈奴,后在匈奴的支持
下,袭击月氏人,并将其逐出伊犁河流域。羌人,最初活动于黄河中上游地区。春秋(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战国时期,一部分羌人经河西走廊,沿祁连山、昆仑山向西迁徙,从而在新疆留下了足迹。匈奴人,主要是在公元前176年前后进入新疆的。汉人,是较早进入新疆地区的民族之一。公元前101年,汉
朝军队开始在轮台、渠犁等地屯田,后来扩大到全疆各地,各屯田点成为汉人进入新疆后最初的分布区域;公元前60年西域都护府设立以后,或为官、或从军、或经商,进入新疆的汉人连续不断。
魏晋南北朝(公元220年–公元589年)时期,是中国民族大融合时期,各民族迁徙往来频繁,又有许多古代民族进入新疆,如柔然、高车、(厌左加口旁)哒、吐谷(音:玉)浑等。柔然,是北方草原古老民族东胡人(中国古族名)后裔,五世纪初兴起于蒙古草原,公元402年建立了强大政权,同北魏(公元386年–公元534年)争夺西域。高车,亦称敕勒、铁勒,最初游牧于贝加尔湖及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公元487年,高车副伏罗部首领阿伏至罗与其弟
穷奇率所属十余万部落(户)西迁,在车师前部(今吐鲁番交河故城)西北建立高车国。(厌左加口旁)哒,起于塞北(古指长城以北地区),五世纪末东进塔里木盆地,南攻月氏,建立政权,并越过帕米尔高原,曾一度控制南疆部分地区。吐谷浑源于鲜卑(中国古族名),四世纪初自辽东(泛指辽河以东地区)西迁,逐渐控
制了今甘南(甘肃南部地区)、四川和青海地区的氐(中国古族名)、羌等民族,建立政权。
隋(公元581年–公元618年)唐(公元618年–公元907年)时期,突厥、吐蕃等古代民族对新疆历史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突厥是公元六世
纪到八世纪活跃于中国西北和北方草原的古代游牧民族。公元552年突厥首领土门打败柔然,以漠北(蒙古高原大沙漠以北地区)为中心建立政权,尔后分裂为东西两部,为争夺汗权争斗不休。八世纪中叶,东、西突厥汗国相继灭亡,其后裔融入了其他民族之中。吐蕃是藏族的祖先,六世纪末兴起于青藏高原,占领青海后,开始与唐朝争夺西域。公元755年,中原地区爆发“安史之乱”(唐代安禄山、史思明发动的叛乱),大批驻守西域的唐军调往内地,吐蕃乘机占领南疆及北疆部分地区。
公元840年,大批回鹘人进入新疆。回鹘,原称回纥,是铁勒(中国古族名)诸部之一。最初活动于色楞格河和鄂尔浑河流域,后迁居土拉河北。公元
744年,发展壮大了的回鹘于漠北建立政权,并两次出兵帮助唐朝中央政权平息“安史之乱”。公元840年,回鹘汗国因自然灾害侵袭、统治集团内讧及黠戛斯
(中国古族名)的进攻等原因而崩溃,其部众大部分向西迁徙。其中一支迁往今吉木萨尔和吐鲁番地区,后建立高昌回鹘王国;还有一支迁往中亚草原,分布在中亚至喀什一带,与葛逻禄、样磨等民族一起建立了喀喇汗王朝。自此,塔里木盆地周围地区受高昌回鹘王国和喀喇汗王朝统治,当地的居民和西迁后的回鹘互相融合,这就为后来维吾尔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1124年,辽朝(公元916年-1125年)皇族耶律大石率众西迁,征服新疆地区,建立西辽政权,一批契丹人(中国古族名)由此进入新疆。十三世纪初,成吉思汗率军进入新疆后,把他征服的地方分封给其子孙。回鹘人进一步同化、融合了部分契丹人、蒙古人。
瓦剌,是明代(1368年-1644年)对漠西蒙古的总称,初分布于叶尼塞河上游地区,后不断向额尔齐斯河中游、伊犁河流域扩展。十七世纪初,逐渐形成了准噶尔、杜尔伯特、和硕特、土尔扈特四部。十七世纪七十年代,准噶尔占据伊犁河流域,成为四部之主,并统治南疆。
十八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清朝(1644年-1911年)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新疆边防,从东北陆续抽调满、锡伯、索伦(达斡尔)等族官兵驻防新疆,
他们成为新疆少数民族中的新成员。以后,又有俄罗斯、塔塔尔等民族移居新疆。至十九世纪末,新疆已有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回、柯尔克孜、满、锡伯、塔吉克、达斡尔、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共13个民族,以维吾尔族为主体,形成了新的多民族聚居分布格局。
二、多种宗教在新疆并存与传播
新疆作为古代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主要通道和枢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早在伊斯兰教传入前,祆教、佛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多种宗教,就相继沿着丝绸之路传播到新疆,与当地土生土长的原始宗教一起在各地流传。伊斯兰教传入后,新疆不仅继续维持了多种宗教并存的局面,而且又有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传入。
在外来宗教传入以前,新疆的古代居民信仰本地土生土长的原始宗教及由原始宗教发展而成的萨满教。至今新疆的一些少数民族都还程度不同地保留着原始宗教和萨满教的观念及遗俗。
公元前四世纪前后,产生于古代波斯的琐罗亚斯德教即中国所称之祆教(俗称拜火教)经中亚传入新疆。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祆教流行于新疆各地,吐鲁番地区尤为盛行。当时的高昌政权专门设置了机构和官员来加强对祆教的管理。新疆一些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历史上曾信仰过祆教。
公元前一世纪前后,产生于印度的佛教经克什米尔传入新疆。不久,佛教就在各地统治者的大力推行下,发展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佛教鼎盛时期,在塔里木盆地周缘各绿洲,佛寺林立,僧尼众多,还形成了于阗、疏勒、龟兹(音:秋词)、高昌等著名的佛教中心。新疆佛教在造像、绘画、音乐、舞蹈、寺院和石窟
建筑艺术等方面,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留下了大量珍贵的文化遗产,丰富了中国和世界文化艺术宝库。
公元五世纪左右,中国内地盛行的道教随着汉人的不断到来传入新疆。但是传播范围不广,主要盛行于汉人比较集中的吐鲁番、哈密等地。直到清代,道教才传播到全疆各地。
公元六世纪前后,摩尼教由波斯经中亚传入新疆。九世纪中叶,以摩尼教为国教的回鹘西迁新疆后,促进了摩尼教在新疆的发展。信仰摩尼教的回鹘人在吐鲁番地区建造寺院,开凿洞窟,翻译经典,绘制壁画,弘扬摩尼教教义和文化。在摩尼教传入前后,景教(基督教的早期派别聂斯脱利派)也传入了新疆,但早期
传播不够广泛。到元朝(1206年-1368年)时,才因为大量回鹘人接受景教而兴盛起来。
九世纪末十世纪初,伊斯兰教经中亚传入新疆南部地区。十世纪中叶,信仰伊斯兰教的喀喇汗王朝发动了对于阗佛教王国历时四十余年的宗教战争,于十一世纪初灭亡于阗,把伊斯兰教推行到和阗地区。十四世纪中叶起,在察合台汗国(蒙古成吉思汗二子察合台在西域建立的藩属国)的强制推行下,伊斯兰教逐渐成为察合台汗国的蒙古人、维吾尔人、哈萨克人、柯尔克孜人、塔吉克人等信仰的主要宗教。十六世纪初,伊斯兰教最终取代佛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
伊斯兰教成为维吾尔等民族信仰的主要宗教后,原来主要由这些民族信仰的祆教、摩尼教、景教在新疆随之逐渐消失,但佛教、道教仍然存在。从明朝
起,藏传佛教还有了重大发展,成为与伊斯兰教并列的新疆两大主要宗教。十七世纪后期,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借助藏传佛教的力量,消灭了自己的政敌
黑山派和卓势力,并灭亡了叶尔羌汗国(蒙古察合台汗后代于1514年-1680年间以今莎车为中心建立的地方政权),足见当时藏传佛教势力之大。大约从十
八世纪起,基督教、天主教相继传入新疆,佛教、道教和萨满教也有了较大发展。这些宗教的寺院、教堂遍布天山南北,有些穆斯林甚至改信了基督教等其他宗教。
历史上,新疆的宗教虽然一直在不断演变,但自从外来宗教传入以来所形成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却一直保持下来。现在新疆主要有伊斯兰教、佛教(包括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萨满教在一些民族中仍然有较大影响。
三、历代中央政府对新疆的治理
新疆与中原地区的密切联系由来已久。西汉之初,西域各地处在匈奴统治之下。公元前138年,为击退匈奴对汉朝边境地区的劫掠,汉朝派遣张骞出使西域。公
元前121年,汉军大败驻牧在河西走廊一带的匈奴军队,汉朝在此先后置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四郡。公元前101年,西汉王朝在天山南部的轮台、渠犁等地
驻兵数百人进行屯田,并设“使者校尉”地方官员统领之,后“使者校尉”改称“护鄯善以西使者”。
公元前60年(汉宣帝神爵二年),设置“西域都护府”。当时,匈奴统治层内部发生动乱,驻守西域的匈奴日逐王贤掸“率其众数万骑”自愿归服汉
朝,西汉王朝委任郑吉为“西域都护”,驻乌垒城(今轮台县境内),治理西域全境,西域各地的首领和主要官吏均接受西汉赐予的印绶。西域都护府的设立,标志
着西汉开始在西域行使国家主权,新疆成为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一个组成部分。
东汉(公元25年–公元220年)政府在西域先设“西域都护”,后置“西域长史”,继续行使对天山南北各地的军政管辖。公元221年,三国
(魏、蜀、吴)曹魏(公元220年–公元265年)政权继承汉制,在西域设“戊已校尉”,治设高昌(吐鲁番),后又置西域长史以对西域各地诸多民族进行管
理。西晋(公元265年–公元316年)末年,前凉政权(公元301年–公元376年)创建者张骏发兵西征,占领高昌地区,设立高昌郡。北魏王朝设置鄯善
镇、焉耆镇,加强对西域的治理。
隋唐时期,中央政府加强对新疆的统治。公元六世纪末,隋朝统一中原,隋炀帝(公元604年–公元618年在位)即位之初,就派遣吏部侍郎裴矩到
张掖、武威主管与西域的互市,了解西域民情。公元608年,隋军进驻伊吾,建筑城郭,设鄯善(今若羌)、且末(今且末西南)、伊吾(今哈密境内)三郡。
公元七世纪初,唐朝代隋而兴。公元630年,原属西突厥的伊吾城(今哈密)主率所属七城归顺唐朝,唐朝设西伊州(后改称伊州)。公元640年,
唐军击败随突厥反唐的高昌(菊去草头左加麦旁)氏王朝(公元501年–公元640年),于该地置西州,又于可汗浮图城(今吉木萨尔)设庭州;同年在高昌设
安西都护府,这是唐朝在西域建立的第一个高级军政管理机构,后迁至库车,改置为安西大都护府。唐朝打败西突厥后,统一了西域各地,于公元702年在庭州设
置北庭都护府,后又升为北庭大都护府,管理天山北麓及新疆东部地区的军政事务,而安西大都护府管理天山南部和葱岭以西的广大地区。唐玄宗年间(公元712
年–公元756年在位),唐朝又在两大都护府之上设“碛西节度使”,是当时全国八大节度使之一。
唐朝中央政府对西域各地实行的是藩汉分别管理制度,即在汉民集中居住的伊州、西州和庭州等地,行政上采用与内地一样的府、州、县、乡、里管理制
度;经济上推行“均田制”(唐朝田制)与“租庸调制”(唐朝赋税制度);军事上实行“府兵制”(唐朝军事制度)。非汉民聚居区,则设置“羁縻府州”,即继
续维护当地本民族首领的行政管理制度,冠以唐朝都护、都督、州剌史的名号,允其以旧俗治理其部众。同时,还在龟兹、于阗、疏勒、碎叶(一度是焉耆)设军事
建制,史称“安西四镇”。
五代宋辽金时期,因中原地区诸朝争夺统治权而无暇顾及西域,西域出现了几个地方政权并列的局面。其中主要有高昌、喀喇汗和于阗等地方政权,但它们同中原诸王朝都保持着密切关系。
高昌与喀喇汗王朝都是公元840年漠北回鹘汗国覆灭后,由西迁西域的回鹘人汇同其他操突厥语诸族建立的地方政权,前者以吐鲁番地区为中心,后者控制包括天山南部、中亚河中等广大地区。
回鹘人落居西域及其建立的这些地方政权与中原王朝关系十分密切,喀喇汗王朝的统治者就自称“桃花石汗”,意即“中国之汗”,表示自己是属于中国
的。1009年,占领于阗地区的喀喇汗王朝派出使臣向北宋(公元960年-1127年)进献方物。1063年,北宋册封喀喇汗王朝可汗为“归忠保顺(后左
加石旁)(音:后)鳞黑韩王”。北宋建立后第三年,高昌回鹘就派遣使者42人前往北宋进贡方物。
于阗系塞人居地。唐朝以后,于阗尉迟王族执政,与中原地区往来密切,因曾受过唐朝册封而自称李姓。公元938年,后晋高祖遣张匡邺、高居诲出使于阗,封李圣天为“大宝于阗国王”。北宋初,于阗使臣、僧人向宋朝进贡不断。
元朝时期成吉思汗完成对天山南北的政治统一。蒙古汗最初设立“达鲁花赤”(蒙古官名,意为镇守官)、“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等军政管理机构,
对西域进行军政管辖。元朝建立后,在发展西域各地社会经济的同时,在吐鲁番地区设立提刑按察司,以后,又在吐鲁番等地建立交钞提举司(印钞机构)和交钞库
等机构,设置“别失八里元帅府”以总管派往该地的“新附兵”(元朝以俘降的南宋士卒组成的军队)屯垦事务,派兵到和阗、且末等地屯田,在别失八里设立冶场
“鼓铸农具”。在畏兀儿(元朝称回鹘为“畏兀儿”)地区实行“计亩输税”。1406年,明朝设立了哈密卫,任用哈密当地的世族首领为各级官吏统辖当地军政
事宜,维持中西商贸通道之安全,并对西域其他地区实施羁縻控制。
清朝政府对西域的统一规模和管辖范围。1757年,清朝平定长期割据西北的准噶尔政权。两年后,清朝平定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大、小和卓(大和卓
波罗泥都、小和卓霍集占)叛乱,巩固了对西域各地的军政统辖。在管理制度方面以1762年设立的“伊犁将军”统一行使对天山南北各地的军政管辖,官府驻地
在“惠远城”(今霍城县境),分设都统、参赞、办事、领队大臣管理各地军政事务。清朝政府依据“因地制宜”、“因俗施治”的原则,对天山北部汉、回族居住
区实行郡县制管理;在伊犁地区和天山南部各地维吾尔族中维持当地的“伯克制”,但是伯克(突厥语音译,地方官吏称号)的任免权归于中央,并严格实行政教分
离;对蒙古族和哈密、吐鲁番地区的维吾尔族则实行“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意为支配者)制”,即册封王、贝子、公等世袭爵位。清朝政府在官员的任用方面还采
取了以满族为主、各族官员并用的政策;经济方面,推行以农业为主,农牧并举的经济措施,采取减轻赋税,确定财政定额补贴制度等。清朝统治时期,新疆的社会
经济得到了稳步的发展。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新疆受到沙俄等列强的侵略。1875年,陕甘总督左宗棠就任钦差大臣,督办新疆事务。到1877年底,清军陆续收复了
中亚浩罕汗国(费尔干纳)阿古柏侵占的天山南北诸地。1881年2月,清政府收复被沙俄强行占领长达十一年之久的伊犁。1884年,清政府正式在新疆建
省,并取“故土新归”之意改称西域为“新疆”。新疆建省,是清朝政府对历朝各代治理新疆的一次重大改革。自此,由巡抚统管全疆各项军政事务,新疆军政中心
由伊犁移至迪化(今乌鲁木齐)。至1909年,新疆省下辖4道,道以下共隶有6府、10厅、3州、21个县或分县,新疆行政建置与内地完全一致。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第二年,革命党人在伊犁策动起义成功,成立新伊大都督府,宣告了清朝在伊犁地区政治统治的结束。民国政府建立后,不断强化新疆防务。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随着全国解放形势的发展和新疆各族人民革命斗争形势的高涨,国民党新疆警备司令陶峙岳、新疆省政府主席包尔
汉宣布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在王震将军率领下进驻新疆。1949年10月1日,新疆各族人民同全国人民一起,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
立。
综上所述,自汉朝于公元前60年在新疆设“西域都护府”之后,中国历代中央政府都对新疆进行军政管辖。由于历代统治时强时弱,中央政府对新疆地区的管辖也时强时弱。新疆各族人民积极维护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形成和巩固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四、“东突厥斯坦”问题的由来
在中世纪阿拉伯地理学著作中,曾出现过“突厥斯坦”一词,意为“突厥人的地域”,是指中亚锡尔河以北及毗连的东部地区。随着历史的演进,中亚近代各民族
相继确立,到十八世纪,“突厥斯坦”的地理概念已相当模糊,在当时史籍中也已基本无人使用。十九世纪初,随着帝国主义列强在中亚地区殖民扩张的深入,地理
名词“突厥斯坦”重新被提出。1805年,俄国人季姆科夫斯基在使团出使报告中又使用了“突厥斯坦”的名称,用以从地理上表述中亚及中国新疆南部塔里木盆
地。鉴于两地历史、语言、习俗的差异和政治归属的不同,他将位于“突厥斯坦”东部的中国新疆塔里木盆地称为“东突厥斯坦”,或称为“中国突厥斯坦”。十九
世纪中期,俄国先后吞并了中亚希瓦、布哈拉、浩罕三汗国,在中亚河中地区设立了“突厥斯坦总督区”,于是西方一些人称中亚河中地区为“西突厥斯坦”,或
“俄属突厥斯坦”,把中国新疆地区称为“东突厥斯坦”。
二十世纪初以后,极少数新疆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受国际上宗教极端主义和民族沙文主义思潮的影响,根据老殖民主义者炮制的说法,将不规范的
地理名词“东突厥斯坦”政治化,编造了一套所谓的“东突厥斯坦独立”的“思想理论体系”。鼓吹“东突厥斯坦”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其民族有近万年
历史,“是人类历史上最优秀的民族”;鼓噪所有操突厥语和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否认中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的历
史;叫嚣“要反对突厥民族以外的一切民族”,消灭“异教徒”,中国是“东突厥斯坦民族3000年的敌国”,等等。所谓的“东突”理论形成后,形形色色的分
裂分子都打着“东突”的旗号进行活动,企图实现其建立“东突厥斯坦国”的妄想。
从二十世纪初至四十年代末,“东突”势力在外国敌对势力的怂恿、支持下,多次制造动乱。1933年11月,沙比提大毛拉等在喀什建立了所谓“东
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但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反对下,不到三个月便垮台了。1944年,爆发了反对国民党统治的、作为中国人民民主革命运动一部分的“三区
革命”(“三区”是指当时新疆的伊犁、塔城和阿勒泰三个地区),分裂分子艾力汗·吐烈(原苏联乌兹别克人)窃取了“三区革命”初期的领导权,在伊宁成立了
所谓“东突厥斯坦共和国”,自任“主席”。1946年6月,“三区革命”领导人阿合买提江、阿巴索夫等撤消了艾力汗·吐烈的职务,将“东突厥斯坦共和国”
改组为伊犁专区参议会,分裂势力受到了致命的打击。
新疆和平解放后,“东突”势力并不甘心失败。极少数逃到国外的新疆分裂分子和在境内的分裂分子里应外合,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下伺机从事分裂破
坏活动。尤其是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宗教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的影响下,境内外部分“东突”势力转向以恐怖暴力为主要手段的分裂破坏活
动。一些“东突”组织公开宣扬要通过恐怖暴力手段达到分裂目的。在中国新疆和有关国家,“东突”势力策划、组织了一系列爆炸、暗杀、纵火、投毒、袭击等血
腥恐怖暴力事件,严重危害了中国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并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
“9·11”事件发生后,国际反恐怖斗争与合作的呼声日趋强烈,“东突”势力为了摆脱尴尬的处境,又一次打着所谓维护“人权”、“宗教自由”和
“少数民族利益”的旗号,编造所谓“中国政府借机打击少数民族”的谎言,混淆视听,欺骗国际舆论,试图逃脱国际反恐怖主义的打击。